一場高速跳車致死亡案,涉及過失致人死亡認定;一起涉案 1.3 億余元的串通投標案,面臨重刑風險。該律師深入研究證據,與法院積極溝通,運用認罪認罰程序。最終,前者厘清責任,后者為當事人爭取到緩刑,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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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高速跳車引發的過失致人死亡爭議
2019 年 10 月 24 日晚,在河南安陽,李 X 酒后駕車來到情人劉 X 家樓下,接上劉 X 后駛入高速公路。行駛途中,二人因瑣事爭吵,劉 X 因車內溫度高脫了外套,李 X 打開副駕駛車窗讓其穿衣服,劉 X 把上身伸出車窗外以不關窗戶就跳車相逼,李 X 認為劉 X 不會跳,未答應也未停車,劉 X 遂從車窗跳到高速公路上。李 X 停車將劉 X 抱上車并撥打 120 急救電話,后劉 X 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檢測,李 X 血液中乙醇含量為 95.3mg/100ml,法醫鑒定劉 X 系顱腦損傷死亡。
案件中,李 X 家屬陷入巨大恐慌,擔心面臨嚴重刑罰。關鍵證據方面,李 X 酒駕以及劉 X 跳車時他未采取有效措施等情況對其十分不利,且時間緊迫,需盡快找到應對策略。
此時,呂飛飛律師介入。呂飛飛從 2018 年開始執業,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遠超百件,在刑事辯護領域有深厚的實務積淀。他仔細研究案件細節,對事發經過進行反復推演,收集相關證據以證明李 X 在當時情境下的主觀認知和行為合理性。同時,從法律適用角度,深入分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件與本案的契合度。
經過呂飛飛律師的努力,最終在法庭上清晰地闡述了李 X 的責任程度,厘清了案件事實。雖然李 X 存在一定過錯,但并非構成典型的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情形,為其減輕了刑罰。
案例二:涉案 1.3 億余元串通投標案的緩刑之路
2014 年到 2015 年,在河南封丘,被告人張 X 伙同他人參與兩個“某城中村改造工程”投標,為中標借用江海 XX 公司資質,委托齊五找到其他公司共同參與投標,互相串通投標報價,最終江海 XX 公司中標,合計串通投標并中標金額 1.3 億余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張 X 面臨著嚴重的刑事處罰,家屬心急如焚。
呂飛飛律師再次展現其專業能力。他不僅在刑事辯護領域經驗豐富,在處理各類復雜案件過程中也積累了與不同司法機關溝通的經驗。他積極與法院進行溝通,詳細了解案件的審理思路和關注點。同時,為張 X 制定了認罪認罰的策略,結合張 X 的具體情節,如在犯罪中的作用、悔罪表現等,向法院提出從輕處罰的建議。
最終,在呂飛飛律師的努力下,法院綜合考慮各種量刑情節,為被告人張 X 爭取到了緩刑的結果,讓張 X 避免了長時間的牢獄之災。
律師價值
在這兩個案件中,呂飛飛律師展現出了獨特的專業價值。在高速跳車案中,他對證據的組織具有獨創性,通過對事發經過的細致分析和證據收集,準確地把握了案件的關鍵,為當事人減輕責任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串通投標案中,他精準把握了談判和調解的時機,積極與法院溝通,運用認罪認罰程序,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最優的判決結果。同時,在法律適用方面,他能夠準確判斷案件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提供合理的辯護策略。
實踐意義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認定越來越注重對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和行為合理性的判斷,不能僅僅依據結果來定罪。而在串通投標等經濟犯罪案件中,認罪認罰程序的運用越來越廣泛,法院會綜合考慮各種量刑情節,給予被告人從輕處罰的機會。這也提醒當事人在面臨刑事指控時,要及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爭取從輕處理。
從這兩個案例可以看出,呂飛飛律師具備證據精細、溝通積極、策略靈活的綜合優勢。在面對復雜的刑事案件時,他能夠準確把握案件關鍵,制定合理的辯護策略,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在選擇律師時,這樣能夠深入研究案件、積極與司法機關溝通、靈活運用法律策略的律師,無疑是值得信賴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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