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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妮 | 撰文
又一 | 編輯
過去兩年,GLP-1創造了醫藥行業最瘋狂的一場增長神話。一種原本用于治療糖尿病的處方藥,變成了減肥市場最炙手可熱的產品。
甚至不少并不符合肥胖診斷標準的人,也能輕松買到司美格魯肽和替爾泊肽。在某種程度上,GLP-1已經不再像一種傳統處方藥,更像一種消費品。
而這種狀態,正在被監管重新拉回正軌。
5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10天后,5月25日,《處方藥網絡零售合規指南》(下稱《合規指南》)也緊跟著發布。
一位從業人員無奈地表示,近期的監管政策并非專門針對GLP-1,而是針對整個處方藥領域的要求,只不過市場關注點幾乎都集中在了GLP-1身上。
憑借千億級的糖尿病與減重市場、低商業化門檻及爆發式增長,司美格魯肽與替爾泊肽僅用兩年便登頂全球“藥王”。GLP-1類藥物正成為創新藥企逃離腫瘤藥漫長研發與醫保博弈的救命稻草。
GLP-1的“造富”故事能否繼續講下去,關系著眾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利益。
那么,GLP-1的濫用問題是否存在?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注射劑(降糖類藥物除外)禁止通過網絡零售。換言之,用于減重的GLP-1不能線上銷售,而用于降糖的則可以。然而此前,部分電商平臺游走于灰色地帶,以減重為賣點和宣傳點,消費者只需勾選“線下已確診肥胖癥”即可在線開方購藥。至于是否真的確診,憑患者自覺。
線下零售端同樣存在“秒開處方”“先藥后方”等便利操作,導致大量GLP-1藥物流向了不符合肥胖診斷標準的患者。并且存在以醫保低價購入降糖版GLP-1藥物的行為,其背后潛藏的用藥安全風險與患者健康隱患,不容忽視。
這些操作固然為藥企貢獻了可觀的營收,卻也使其一步步陷入了將處方藥當作消費品來賣的粗放邏輯。
如今,線下零售已明顯收緊。《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藥品零售企業必須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現在想在線下藥店購買一支GLP-1,光有電子處方已不夠,多地要求出具醫院紙質處方。該處方有效期通常僅為3天,且必須有蓋章、醫師簽名、明確的藥品名稱、劑量及規格,并與所購藥品完全一致。互聯網醫院的電子處方,在許多地方已不再被認可用于此類藥品。
相比之下,線上的管理要復雜得多。
《條例》正式施行后,電商平臺的線上處方環節開始受到重點審視。平臺反應迅速,主動下架了“肥胖癥”“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等降糖之外的適應癥選項。但隨之替代的是“高血糖合并超重”“高血糖合并肥胖”等合并選項。消費者只需通過文字確認部分用藥禁忌,依然無需提供線下就診證明即可“復診開方”,順利購得GLP-1。
新發布的《合規指南》針對處方監管補上了更明確的條款,包括網售處方藥必須憑真實處方、實名制銷售,并禁止人工智能代替人工進行處方審核。
平臺此后是否會有進一步調整,仍有待觀察。
當電商成為第一陣地
2024年末,“減重版司美格魯肽”諾和盈剛剛在國內上市時,電商平臺還是一個“中介”角色,只是開設了一個預約窗口,消費者無法直接網購諾和盈,而是需要在平臺上預約,然后到對應的線下醫療機構就診,憑處方開藥。
但到了2025年,國產GLP-1陸續獲批上市。2026年部分產品進入醫保,年初又迎來一輪降價,低價競爭變得激烈。而減重適應癥始終無法進入醫保。
GLP-1(減重版)在電商渠道野蠻生長的真實驅動力就在于此,不是不想進醫院,而是進不去;不是想做消費品,而是只有這樣做,才能活下去。
院外市場已經成為藥企的重要陣地,市場擴張的速度印證了這一趨勢。根據《2026中國減重藥物市場全景洞察報告》,中國減重藥物市場(含GLP-1以及奧利司他)正以遠超藥品整體增速的速度擴張。2025年全渠道規模已躍升至141億元,其中電商渠道增速高達102%。到2025年第四季度,電商與院內渠道的季度銷售額差距已縮至3億元以內。按當前趨勢,2026年上半年電商銷售額或將首次超過院內,成為減重藥物最大的單一渠道。
一位行業資深從業人員推測,未來會有大量缺乏差異化、無法進入醫保、又不屬于急重癥用藥的藥品,會選擇依賴零售電商渠道。
過去,藥品需要先經過物流企業和醫院,才能完成交易閉環,而現在,只需要通過電商平臺就能同時完成藥品配送、患者觸達和資金結算,且效率更高、定位更準。原本流向醫療機構的資金被轉移到了電商平臺,這也是為什么平臺的營銷愈演愈烈。
GLP-1成為監管“重災區”
GLP-1類藥物最初用于糖尿病治療,患病人群龐大。在拓展了減重適應癥之后,便從嚴肅的醫療需求延伸到了消費領域,大量體重指數正常甚至偏低的人群,出于對“瘦”的盲目追求,不惜繞過正規渠道獲取藥物。
當糖尿病這一的慢病剛需和減重這一消費風口集中在同一款藥上,其處方審核、流通追溯、日常監管的難度要比普通藥品高出一截。
危害性最大的便是有減重需求的人以糖尿病診斷和處方購藥,既套取了醫保基金,又存在嚴重健康風險。
還有更隱蔽的“代開藥”操作。具體來說,確診糖尿病的患者以醫保支付價格從藥店購買降糖適應癥的GLP-1藥物,然后二次轉賣給有減重需求的人,通過私下交易實現流通。操作者只付了較低的自付費用,既套取了醫保基金,又通過二次售賣獲得了額外利潤。
如今,線下零售端管理已相對嚴格,多地要求出具醫院紙質處方。由于醫院紙質處方的開具數量遠不及互聯網醫院,這一要求能夠對上述現象進行有效約束。
電商平臺依然在為不符合降糖和肥胖診斷標準的人群購買GLP-1類藥物行方便。
借助平臺的線上問診功能,消費者無需出具醫院的紙質處方,只需回答“線下是否確診”“有無不良反應”等簡單問題,幾分鐘內便可拿到一張“高血糖合并超重”的電子處方,進而憑此處方成功訂購GLP-1類藥物。
只能說,藥品網絡零售整體都面臨不小的監管難題,而GLP-1類藥物讓這道題變得更復雜了。
上述從業者對此直言:如果平臺開始嚴格只提供復診服務,嚴格要求消費者提供線下初診憑證,而不是僅讓其自行勾選一份《互聯網診療風險告知及知情同意書》,或者實現與病歷同步加處方原件核驗及患者人臉識別驗證,實現病歷、處方權、患者、藥物使用流向一致的管理那才算是對藥廠真正的打擊。
GLP-1的商業化受到多大影響?
GLP-1這條賽道已經擠滿了玩家。已獲批的企業還沒站穩,排隊等待入局的新面孔已經在拉長名單。從傳統藥企到創新公司,誰都不想錯過這個千億級市場。
德勤測算顯示,2025年全球主要藥企晚期管線內部收益率為7%,剔除GLP-1/GIP相關資產后降至2.9%,這是16年來肥胖適應癥首次取代腫瘤成為管線價值最大貢獻者,占比約25%,腫瘤則從26%降至20%。
諾和諾德司美格魯肽2025年銷售額約361億美元,占公司營收73.9%;禮來替爾泊肽兩款產品合計約365億美元,超越默沙東K藥登頂全球“藥王”。腫瘤藥要達到這一體量,通常需要十余年時間、數十項臨床試驗以及多國醫保的漫長談判,而GLP-1僅用兩到三年便完成這一過程。
二者商業化的根本差異在于市場邏輯,腫瘤藥的起量依賴患者確診和醫保準入的逐點突破,而GLP-1同時踩中糖尿病這一的慢病剛需和減重這一消費化風口,自費意愿疊加龐大基數,使其商業化難度天然低出一個量級。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藥企、零售藥房還是電商平臺,都不會輕易放棄減重適應癥GLP-1類藥物在零售端帶來的利潤。
多位從業者也樂觀地認為,監管條款收緊的初衷在于積極管理與規范,而非徹底封堵,因此只會在短期內對GLP-1的零售產生有限影響。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持續采用“擦邊”行為來維持增長,這種做法將給線上處方管理、冷鏈配送等環節帶來高昂的合規與安全成本。
真正的出路在于正視監管要求,放棄不符合肥胖診斷標準的患者市場,將資源集中于市場教育,提升符合適應癥人群對GLP-1類藥物的接受度與持續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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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妮:nora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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