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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在云霄直流開展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的通知》。由此,依托云霄直流工程的輸電權市場化交易改革正式落地實施。
作為我國首個跨兩大電網經營區的直流輸電權市場化試點項目,本次改革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統籌部署并印發專項方案,標志著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在跨區輸電資源市場化配置領域邁出關鍵性落地步伐。
從產業落地細則來看,本次試點自6月1日正式啟動實操,現階段以月度及短期周期交易為起步模式,由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聯合牽頭業務落地,統籌國網、南網兩大電網主體協同開展通道資源優化。過往跨區直流輸電資源多依托行政計劃統籌調度,而輸電權市場化落地后,輸電通道容量由市場供需決定配置去向,依托市場化定價盤活云霄直流剩余輸電容量,實現福建富余新能源電力與廣東用電缺口市場化精準匹配,從機制層面破解區域電力供需錯配、新能源異地消納受限等行業痛點。
在能源轉型層面,市場化輸電機制打通跨省綠電輸送的市場化通路,福建陸上風電、海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可借助輸電權交易實現規模化跨省外銷,廣東用電側市場主體也可通過市場化采購異地低價綠電,雙向助力區域雙碳目標落地。同時市場化手段倒逼輸電通道利用效率提升,深挖現有直流工程輸送潛能,無需大規模新增輸電基建即可優化區域電力保供能力,增強東南沿海電網負荷高峰期能源安全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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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
在云霄直流開展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的通知
發改體改〔2026〕734號
福建省、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福建監管辦公室,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
在云霄直流先行開展輸電權市場化交易,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健全適應新型能源體系的市場和價格機制的重要改革探索,對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促進跨電網經營區常態化交易、提升電力系統互補互濟和安全韌性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6月1日起,按照《云霄直流輸電權市場化交易方案(暫行)》,以月度及以內交易起步,在云霄直流通道開展輸電權市場化交易。工作過程中,要堅持“安全為錨、穩妥為要、公平公開、競爭有序”的原則。
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進一步深化合作,依托輸電權市場化交易充分挖掘輸電通道潛力、提升通道利用效率,更好支撐網間互濟互保和常態化交易需求,保障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高效運行。
三、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在保障云霄直流通道安全穩定運行的基礎上,落實好優先發電規模計劃要求,保障福建、廣東電力安全可靠供應,穩妥做好輸電權市場化交易與已有交易機制的銜接,為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交易、高效使用通道提供穩定預期。要利用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積極促進可再生能源市場化消納,擴大跨省跨區綠電消費規模。
四、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落實主體責任,按照有關政策要求,持續完善輸電權市場化交易機制。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要加強對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組織、執行、出清、結算各環節的統籌,及時跟蹤市場運營狀況,加強信息披露和報送,做好宣傳解讀與預期引導,完善應急預案,切實防范市場風險,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報告。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持續強化對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的指導,健全配套政策,加強經驗總結,根據實際運營情況持續優化交易機制和參數設置,及時協調解決問題,適時推廣經驗,進一步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附件:云霄直流輸電權市場化交易方案(暫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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