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效化解民生糾紛、節約司法資源、護航網絡消費市場秩序,近日,樺甸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訴前先行調解便捷、高效、利民的優勢,成功批量調處30起某二手平臺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以柔性司法方式實質性化解矛盾,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多名消費者在某二手平臺向同一商家下單并足額支付貨款后,該商家無故拒不履行發貨義務,且遲遲不予退還貨款。消費者多次私下溝通、催告維權均無果,無奈之下陸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家退還全部購物款項。
案件受理后,經綜合研判發現,該批案件被告主體同一、糾紛類型相同、標的額較小且事實清晰,為避免當事人耗時耗力參與庭審,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樺甸法院立即啟動先行調解程序,將案件委派至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員第一時間梳理案件細節,固定交易證據、厘清雙方權責,先后多次通過電話與30名原告及被告取得聯系,開展調解。
調解過程中,調解員一方面向涉案商家精準解讀《民法典》中買賣合同的相關法律規定,明確告知其拒不發貨、拒不退款的行為已構成合同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退款、賠償等相應法律責任,嚴肅告知其拒不配合調解、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引導商家正視自身過錯、主動承擔責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撫多名消費者的情緒,詳細告知案件辦理流程與進展,有效緩解群眾維權焦慮,搭建起雙向高效溝通的司法橋梁。
經過調解員多輪耐心協調、細致普法勸導,最終涉案商家充分認識到自身違約行為的過錯與危害,足額退還30名消費者的全部貨款。
下一步,樺甸法院將持續緊盯網絡消費、小額交易、民生服務等群眾糾紛高發領域,健全完善訴前調解工作體系,以更便捷、高效、溫情的司法舉措,回應群眾司法需求,保障合法權益,為構建安全守信、穩定有序的網絡消費環境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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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報江城發布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馮薈羽
責編 張添奧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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