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錢浩律師辦理的一起開設賭場案件宣判。在當事人F某已被批準逮捕,案件情節嚴重,涉案賭資數額對應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當事人不存在自首、立功等情節的情況下,錢浩律師通過全流程精細化辯護,巧用“共犯脫離”理論,在審查起訴階段實現量刑降檔,并通過審判階段的全方位辯護,在其他同案犯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況下,為F某爭取到緩刑適用。
一、臨危受托:逮捕后介入,直面五年重刑
本案系當地公安打擊線下開設賭場行為專門案件,F某與同案犯在現場被辦案人員抓獲,賭資、賭具及完整資金記錄均被公安機關掌握。在與辦案機關溝通過程中,律師了解到僅現場抓獲賭客涉及流水便已達到情節嚴重的標準,對應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
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后,F某的家屬委托錢浩律師辦理該案。接受委托后,錢浩律師第一時間前往看守所會見F某,在會見過程中發現F某情緒極為消極,且其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內容存在明顯的前后矛盾、不符邏輯。
在這一情況下,錢浩律師一方面通過會見逐步穩定F某的情緒,另一方面與辦案人員建立良好溝通關系。在掌握案件主要事實的前提下,推動辦案人員在移送審查起訴前再次訊問F某,固定有利事實,為后續辯護打下基礎。
二、量刑降檔:巧用共犯脫離,多輪溝通刑期
"共犯脫離"是指在共同犯罪過程中,部分共犯人自動放棄犯罪,并且有效切斷自己與其他共犯人之間的共犯關系,從而對脫離后的其他共犯人的行為及其結果不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在司法實踐中,"共犯脫離"的認定標準較為嚴格,需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審查起訴階段,在對全部案件卷宗進行詳細審閱后,錢浩律師發現案件至少存在三個方面的事實尚未查清,一是目前涉案人員均是在現場被抓獲,該賭場背后可能有其他組織、指揮或獲利人員;二是,F某有明顯的脫離賭場的情況,在案并無相關證據;三是F某在被現場抓獲后,帶領辦案人員抓捕了同案犯,卷宗中的到案經過并未反映這一情況。
基于上述情況,錢浩律師形成了詳細的辯護意見,并整理了對F某有利的證據材料,還原了F某的詳細行蹤軌跡,并多次約見檢察官,詳細闡述辯護觀點。
終于,在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后,檢察機關采納了辯護律師的主要觀點,對F某的涉案數額進行了重新認定,提出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這一降檔突破,為審判階段爭取緩刑奠定了決定性的基礎。
三、多維辯護:兩次開庭終獲緩刑
案件進入審判環節后,錢浩律師繼續圍繞案件多維度開展辯護。雖然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采納了主要辯護意見,但對于是否構成立功等問題,并未與辯護律師達成一致。審判階段,錢浩律師繼續拆解案件,從主從犯身份認定、帶領抓捕公安機關已掌握位置的同案犯是否構成立功、案件本身存在的事實不清、選擇性偵查情況等方面詳細闡述。
經過兩次開庭,在律師充分發表辯護意見的基礎上,法院終于決定對F某適用緩刑,F某成為全案唯一一名適用緩刑的被告人。在宣判當日,F某釋放,重獲自由,終于回歸家庭。
刑事辯護之路,道阻且長。法學理論與司法實務有張普羅透斯的臉,并非一板一眼的套用。發現案件關鍵事實和法律問題,通過專業辯護,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法律正確實施,是刑事律師的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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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浩,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京都金融證券犯罪辯護研究中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刑事訴訟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市首屆青年律師刑事模擬法庭大賽最佳辯護律師,朝陽區冠軍,參與編寫《銀行業刑事風險防控與應對》等專業書籍。專注刑事領域,執業以來專門從事刑事案件的辯護與代理、刑事控告、企業刑事風控與合規審查等工作,參與辦理了多起疑難復雜、社會影響較大案件,擅長處理經濟犯罪、證券犯罪、職務犯罪、信息網絡犯罪等刑事案件,多起案件取得無罪、不起訴、撤銷案件、二審改判、緩刑、取保候審等結果。參與辦理的部分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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