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周末、節假日被拉進線上會議?用企業微信遠程處理工作,這些“隱形加班”算不算加班?
“隱形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借助即時通訊工具,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向勞動者下達工作指令、安排任務并要求及時響應的加班形式。
01
下班“被在線”,離職追薪 1.4 萬
深圳打工人程某入職A公司,雙方簽訂期限3年的勞動合同,約定實行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
在職期間,他每天按標準工時上下班,本以為下班就能安心休息,卻沒想到A公司常通過內部通訊軟件向程某布置工作任務,要求其在下班后、周末及法定節假日處理工作、參加線上會議。
![]()
程某被公司用內部辦公軟件 “綁” 在工作上 ——非工作時間頻繁被安排工作、經常參加線上會議,休息時間被不斷擠占。
程某提出辭職后,想討要加班費卻被拒,申請勞動仲裁也遭敗訴。但程某沒有放棄,他整理好完整的線上會議記錄、深夜通勤打車憑證等證據,起訴到法院,提交會議記錄、打車憑證等證據,主張加班 134 小時,索賠加班費。
南山法院審理認定:隱形加班成立。法院判決A公司支付程某加班費14000元。判決作出后,A公司已主動履行支付義務。
本案戳中無數打工人痛點。
02
爭議焦點:線上辦公,到底算不算加班?
1、非工作時間遠程干活、線上開會,算不算法律上的加班?
2、沒有紙質考勤、沒有加班審批,只有聊天、會議記錄,能贏嗎?
3、待命、值班、加班,到底怎么分?
法院一錘定音:加班看實質,不看形式!只要單位安排、占用休息時間、提供實質性勞動,就算加班。
對于企業用人單位,本案有著明確的警示作用。
企業要規范用工,摒棄員工必須全天候在線的不合理要求,盡量減少非必要的夜間、周末線上會議。同時完善加班管理制度,確需安排員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費或者安排調休。企業也要做好工作記錄留存,規范考勤和會議臺賬,規避勞動糾紛風險。數字化辦公不能成為企業無償占用員工休息時間的手段,合法合規用工,才是企業長久穩定發展的基礎。
03
江雪飛律師:這些關鍵點,打工人必記
數字化辦公,不是無償占用休息時間的借口。在深圳,勞動者的休息權受法律嚴格保護。遇到 “隱形加班”,正規流程維權!
1、線上≠不算加班。否定 “只有坐班才算加班”“無審批不算加班” 的錯誤做法,下班后遠程干活同樣受保護。
2、電子證據有效。微信 / 企業微信通知、線上會議記錄、打車票、工作成果,均可形成證據鏈,舉證門檻大幅降低。
3、邊界劃清。長時間處理具體工作、參加會議≠簡單待命,企業必須付加班費或安排調休。
4、維權要走正規流程。協商不成先申請勞動仲裁,即便仲裁敗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04
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工時制度和勞動報酬相關法律規定,合理安排工作任務,杜絕“隱形加班”。若確需安排勞動者加班,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調休。
![]()
作為深圳律協企業法律顧問委員會的主任,我們服務的常法顧問單位中有的是跨國公司,因時差要在深夜、凌晨對接海外業務;有的是新媒體、電商等行業需在周末編輯稿件、跟進熱點、線上溝通等等。
企業想合規避險,可對特殊崗位依法申請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后按周期核算工時;同時建立明確的加班審批、考勤與工作記錄制度,區分緊急任務與常規工作,避免無邊界待命,從制度上減少隱形加班爭議。
(本文根據真實案例改編。內容僅為作者個人專業分享,不構成具體法律意見。如涉及具體糾紛,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
供稿人:江雪飛律師
廣東德納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深圳市律協企業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主任
業務領域:企業法律顧問、民商事爭議解決、私募基金。
深圳人周末充電新方式!以案說法,一案一提醒,深圳之窗用心普法,讓你懂法、避坑、更安心。
以案說法:
深圳之窗以案說法,讓“小案件”講述“大道理”。用故事講法理,用溫暖護權益,深窗學法,把復雜法律講明白,給在深圳打拼的你多一份安心守護。
本期主題:隱形加班”算不算加班?
主持人: 姜維勇深圳之窗副總經理
本期嘉賓:江雪飛 德納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這個案例給你什么啟發,歡迎評論區留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