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費者發現,廚邦旗下一款醬油正面包裝上,“小童"兩個字格外醒目,配上加持的童趣設計,怎么看都像“專為兒童打造”。
但把包裝盒翻到側面細看,執行標準一欄赫然寫著:GB/T 18186,這是國內通用的普通釀造醬油推薦性國家標準,和你在超市貨架上看到的任何一款普通醬油,執行的是同一個標準。
記者撥通廚邦客服熱線,對方回應得很直白:“(小童)只是商標名稱,沒有特定采用兒童食品專項生產標準,是一款普通醬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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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孩子吃的和你桌上那瓶普通醬油沒區別。
我們算一下小童醬油和普通醬油的價格區別。根據同平臺的商品信息顯示,在售的廚邦特級生抽規格為410ml,2瓶裝售價8.8元。換算下來,小童醬油約為5.29元/100ml,普通特級生抽約為1.07元/100ml,前者價格約為后者的4.9倍。
那么,消費者多花的錢,只是為了買到一個商標名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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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童”旁邊那個幾乎看不到的“牌”字
更耐人尋味的是包裝設計。
這款產品的完整名稱是“廚邦小童牌醬油”。“小童”兩個字是商標,而“牌”字用極小的字體跟在后面。
普通消費者拿起瓶子時,第一眼看到的是“廚邦小童醬油”,很難注意到那個被刻意縮小的“牌”字。等你看懂了,估計已經給完錢了。
這種操作,眼熟嗎?
今麥郎的“手打”掛面,把“手打”注冊成商標,機器壓出來的面賣“手打”的溢價。康師傅水蜜桃味飲品,0.01克濃縮汁,包裝上寫“特選奉化水蜜桃”。
這些都歸屬同一個命題“公共描述詞被合法濫用”,雖然都稱得上合規合法,但明擺著就是欺騙消費者。
2、醬油標準的區別
普通醬油標準和“兒童專屬標準”,到底差在哪里?
目前我國沒有國家層面的“兒童醬油”強制性標準。GB/T 18186是普通釀造醬油的通用推薦性標準,所有醬油,不管是賣給成年人、小孩抑或是老人,執行這個標準都合規。
但有意思的事發生了:團體標準已經存在。
2023年,廣東省食品行業協會牽頭制定了團體標準《兒童醬油》(T/GFPU 1008-2023),對原料和工藝做了更嚴格的規定:必須純糧釀造,原料限大豆、脫脂大豆、小麥等谷物,不得使用變質或受污染原料,對有害物質限量和鈉含量也有更嚴要求。
但這個只是團體標準,不是強制標準,企業可以自己選擇,執行或不執行。
目前來看,廚邦是沒有執行這個團體標準。它還是執行GB/T 18186,完全合規,但也完全跟兒童標準每沒半毛錢關系。
換句話說,不是“兒童醬油”沒標準,而是廚邦這款"小童"醬油,壓根沒打算往兒童標準上靠。
3、更騷的操作在商標申請記錄里
根據網上信息顯示,廚邦所屬的廣東美味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在注冊商標這件事上很有想法。
除了已經成功注冊的“小童”商標,該公司還曾申請注冊「只用、只含、僅含、僅需、只用3、只用4、種原料、曬足180天」等商標,但顯示全部被駁回。
這條記錄很說明問題。“曬足180天”是醬油行業的通用宣傳話術,你把它注冊成商標,別人就不能用了。這不只是“心機標簽”的問題,是在試圖把行業公共語言私有化。
好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沒買賬,全駁回了。
4、品牌方目前沒有任何公關應對
截至目前,廚邦官方沒有發布任何聲明、任何道歉、任何解釋。
6月2日媒體報道出來后,廚邦僅有客服答復“普通醬油,沒有兒童專屬標準”,等于官方變相確認了事實,但又不用承擔“官方發聲”的壓力。
不發聲、不回應、不道歉,冷處理。
作為公關人,我猜測有這么兩種可能:
一是企業確實沒把這事當危機。“小童”商標注冊成功,產品合規合法,執行的標準沒問題,包裝設計也沒違法,法理上站得住腳,企業可能覺得“沒必要回應”。
二是算過賬,發聲比沉默更危險。一旦官方發聲明,等于把這個話題二次傳播。現在罵聲還沒到鋪天蓋地的程度,裝死是成本最低的策略。
但時代變了。
短視頻時代,一條測評視頻能讓幾十萬家長看到。小紅書上的“避雷”標簽一旦打上,傳播周期比傳統媒體更長。
廚邦這款“小童醬油”,已經被打上“心機商標”的標簽,這個標簽不會因為品牌沉默就消失,只會沉淀在搜索引擎和社交平臺的內容池里。
等下一次有同類品牌翻車,媒體做盤點時,廚邦還會被拎出來當典型案例。
沉默是最省錢的應對,但不是最聰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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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關應對
如果我是廚邦的公關供應商,面臨這個輿情危機時,我也會撓頭,確實不好操作。
1)道歉?
道歉等于承認“小童”商標在誤導消費者,但商標是合法注冊的,企業沒法說“我們錯了”,說了等于自己拆臺。
2)改名?
這是最干凈的做法,但等于承認之前的設計就是沖著擦邊去的。改名本身就是新聞,會引發新一輪報道。
3)升級標準?
廚邦可以說“我們正在對照團體標準升級配方,降低鈉含量,嚴格篩選原料”,這招最體面,把話題從“商標擦邊”轉移到“品質升級”上,用行動而不是聲明來回應質疑。
但問題是,如果之前沒做兒童標準的產品,現在突然宣布升級,等于變相承認之前的不夠好。
所以,綜上所述,我目前能想到的最穩妥的方案,其實是悄悄做,不要說。
如果我是品牌方的公關供應商,我會建議品牌方先把這款產品對照團體標準做配方升級,鈉含量降到兒童醬油標準以下,原料用更好的,然后換個包裝,把“小童”兩個字的設計弱化,讓商標回歸商標的位置。
不發聲、不道歉、不解釋,但產品變了。
這才是公關的最高境界,用產品本身回應質疑,而不是用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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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為孩子多付錢,買的是“更安全、更適合”的信任。你把“小童”注冊成商標,用包裝設計暗示兒童專屬,執行標準卻和普通醬油一模一樣,這不是信息不對稱,這是利用信息不對稱賺錢。
合規,但不是好東西。
國標缺失不該成為品牌打擦邊球的擋箭牌。團體標準已經走在前面了,就看企業愿不愿意跟上。
消費者可以容忍普通醬油賣普通價,但不能容忍普通醬油披著兒童專屬的外皮,賣專屬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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