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新能源汽車在使用一段時間后,續駛里程大幅衰減,車主本以為滿足質保條件可免費更換新動力電池,卻被廠商告知電池健康度(SOH)依然達標。這樣的場景正在很多新能源車主身上上演,越來越多的車主發現自己為動力電池付出高額成本,卻對其真實健康狀況不甚了解,而核心原因在于SOH評估、質保責任判定權限高度集中在車企手中,形成企業既參與產品使用履約,又把控評判標準的雙重身份。
據筆者了解,SOH并非可直接實測的物理數值,而是電池管理系統(BMS)根據電壓、電流、溫度、充放電循環等數據,代入企業自研計算模型運算得出的一個虛擬值。
長期以來,國家三包政策層面雖有對電池質保基礎年限和里程的底線要求,卻并未統一SOH計算模型與評判細則。
這就給車企留下了很大的“解釋空間”——車企將BMS算法、原始運行數據作為商業機密,消費者僅能獲取最終計算出的百分比數值,卻無法查閱電芯壓差、容量變化等數據,電池健康評判始終處于信息不透明狀態。這導致在關于電池質保的糾紛案件中,經常出現第三方檢測機構因無法接入BMS權限,難以開展對SOH的評測,即便出具報告也不被車企認可。這種從規則制定、數據檢測到責任判定、理賠執行全鏈條由車企掌控的現狀,使得消費者陷入投訴無門、舉證無力的窘境。
維系這一閉環的動力,源于高昂的電池成本。盡管近兩年原材料價格回落,動力電池仍占整車成本的25%~35%,大規模的質保更換電池直接擠壓車企利潤。在商業利益驅使下,部分企業可能將“技術保密”異化為規避售后責任的擋箭牌。這種權責失衡并非一日之寒。隨著國內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突破4400萬輛,存量矛盾集中爆發,倒逼監管層出手。
今年4月1日施行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重在規范電池退役后的流向與溯源管理,從源頭堵住“梯次利用”亂象。而5月1日正式實施的GB/T47136-2026《純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健康與安全狀態評估規范》,則直指當前質保糾紛的要害。作為首部針對在役電池狀態的推薦性國標,它統一了評估流程、核心指標(如容量、內阻、一致性)及基礎計算邏輯,并要求數據具備可追溯性與可復核性。
然而,制度的補位僅是第一步。GB/T47136雖提供了標尺,但該標準為推薦性國標,若未被后續的三包實施細則或監管政策轉化為強制采信依據,對車企的約束力仍將大打折扣。此外,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資質互認、檢測報告的法律效力,以及存量車在舊標準下的歷史遺留問題,仍是待解難題。
結合GB/T47136-2026標準,針對動力電池質保“車企自判”問題,筆者認為,首先考慮修訂三包細則,明確質保爭議中優先采用GB/T47136-2026作為評估標尺。若車企主張自研模型更嚴苛,無需公開源代碼,但須向監管指定的“技術調查官”提交算法驗證邏輯,證明其與國標偏差在合理范圍,并簽署保密協議,以此平衡商業秘密與消費者知情權。
其次,強制車企在保養及質保檢測時,依據國標附錄要求,向車主交付含SOH估值、電壓極差、內阻一致性等核心參數的《電池健康簡表》。確立數據可攜帶權,車主有權獲取脫敏后的運行數據包,憑此自行委托CMA/CNAS白名單機構復檢,車企不得拒絕提供基礎數據接口。
第三,規定符合國標流程的第三方檢測報告具有“可反駁的推定效力”。車企若否認,必須舉證對方存在實質性操作違規或數據造假,嚴禁僅憑“不認可”三字推諉。對無正當理由拒賠且敗訴的車企進行信用處罰。
最后,新國標實施前售出的車輛,遇到糾紛時可引入國標框架作交叉校驗。同時要嚴防“卡點拒賠”,若云端數據顯示車輛在質保期內已出現異常衰減趨勢(如連續陡降),不得以當前瞬時SOH達標為由拒賠。對早期數據缺失的車型,采用同批次車輛衰減中位數進行推定。需說明的是,日常續駛里程受溫度、駕駛習慣、充電策略影響較大,電池質保判定應聚焦電芯實際容量衰減。
制度補位的意義不在于替車主和企業做決定,而在于把決定權從單方暗箱搬到雙方都看得見的桌面上。只有標尺統一了,運動員和裁判員才算真正各司其職。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基業長青,系于消費者信任。企業保護“技術秘密”,不能以剝奪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為代價。從數據黑箱走向透明可查,從企業獨判走向多方共治,是行業成熟的必經之路。
文:張海天 編輯:陳偉 版式:劉曉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