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創作激勵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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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爺爺”余占鰲,殺人的土匪,搶新娘的惡霸。但也是他,在日本人面前第一個端起槍。
在1986年以前,抗日英雄的標準形象是光偉正的。莫言偏偏不按套路出牌。他寫余占鰲——為了一個女人殺了單家父子,又為了報仇干掉了土匪頭子,他的行為混雜著人性與獸性,既殺人越貨又精忠報國。
而“我奶奶”戴鳳蓮呢?被老爹許配給一個麻風病人,出嫁那天在花轎里遇到劫匪,非但不怕,反而慫恿劫匪殺了自己未婚夫。然后在紅高粱地里,她和余占鰲私定了終身。
莫言為什么要這么寫?因為在他看來,真正的血性不是道德完美,而是活得像個人。在那片紅高粱地里,“最美麗最丑陋、最超脫最世俗、最英雄好漢最王八蛋”——這才是真實的人間。
小說發表后轟動文壇,1988年被張藝謀改編成電影,成為中國第一部獲得柏林金熊獎的影片。
但讓我意難平的細節是:莫言寫紅高粱的酒,每一滴都是用血和泥土釀的。書中的人物沒有一個是干凈的,但他們都活出了某種滾燙的東西。這種野性,在今天的文學作品里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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