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要下足“繡花功夫”,真功夫體現在哪?或許就在厘清每一處地名、掛準每一塊門牌、打通每一個數據堵點,辦好群眾每一件民生小事之中
報地址要反復解釋、快遞外賣時常送錯、訪客找不到門、網約車司機也常常繞路……近日,有媒體報道湖南岳陽某個交付5年的小區,竟擁有4個不同的名稱:房產證、路牌、小區門口、營銷宣傳的名字都不一樣,給居民生活添了不少煩惱。連一個小區叫什么名都說不清,折射的是基層治理中一類現實問題。
放眼各地,類似現象并不少見。首先是法定名稱與推廣名稱“打架”。小區名稱依法應經過批準登記,具有社會公信力。但現實中,一些開發商為了營銷效果,在備案名之外再起“推廣名”“品牌名”,導致公共信息被商業包裝層層覆蓋,法定名稱與實際使用名稱形成“兩張皮”。
其次是實際使用名稱與導航數據脫節。如今,人們越來越依賴電子地圖,但不少地方更新地名仍停留在線下層面。路牌改了,地圖沒同步;門牌換了,導航仍顯示舊址;網約車、快遞員循著導航找過來,又與現場標識對不上號,只能反復確認、來回折騰。
然后是既有地名與新增規劃沖突。一些地區新建社區、分期開發項目不斷疊加,新小區與附近項目重名,批準登記時卻能通過,給后續埋下隱患。
一地多名,癥結究竟在哪?《地名管理條例》明確,標準地名及相關信息應當在地名標志上予以標示;同一個建成區內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樓宇名稱,不應重名。地名作為重要的社會基本公共信息,關系到交通導航、物流配送、應急救援、社區治理等,本應保持清晰統一。
但現實中,地名管理往往涉及住建、民政、城管等多個部門,“各管一段”之下,協同配合不夠緊密。住建部門規劃審批缺乏統籌,導致重名現象出現;現場標識、道路指示牌等與法定地名缺少剛性銜接,容易形成誤導;開發商違規使用推廣名稱成本偏低,報建一個名,推廣一個名,標識又是一個名,最終讓制度規范停留在紙面。
要破解這一問題,關鍵是回到地名的公共屬性上來。法定名稱、門頭標識、路牌系統、地圖平臺等應規范統一,建立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動態更新機制;推廣名稱可以存在,但不能替代、模糊正式名稱;涉及地名調整和新增規劃,也應充分聽取居民意見,避免反復更名、多頭命名。
為民造福是最大政績。過去,一些地方和項目熱衷于用華麗名稱營造“高端感”“辨識度”,卻忽視了地名首先是一項公共信息。名字越來越講究,找路卻越來越費勁;包裝越來越精致,群眾體驗反而被置于次要位置。看似華麗的地名缺少了規范管理和統一,最終沒有提高城市品質,反而給居民生活帶來不便。近年來,各地都強調城市治理要下足“繡花功夫”,真功夫體現在哪?或許就在厘清每一處地名、掛準每一塊門牌、打通每一個數據堵點,辦好群眾每一件民生小事之中。
名字是城市的坐標,也是治理的注腳。家里來了親戚朋友,不必費心解釋就能順順當當找到路,恰是這樣的點滴細節處,丈量著一座城市治理的溫度與分量。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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