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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7日凌晨五點多,福建南靖縣公安局報警電話響起。
接線員拿起聽筒,那頭的聲音斷斷續續,像沒從驚嚇中緩過神:“我們車掉河里了,還有個人還在里面。”
交警大隊副中隊長江宗達帶人趕到時,天剛蒙蒙亮。
河面上露出一截車底盤,一輛大眾轎車倒扣水中,車門車窗全泡著。
土坡上蹲著三個渾身濕透的男人,三十來歲,兩個光著腳,眼神發直,渾身止不住打哆嗦。
報警的林俊明指著河面說:“蔡周福還在車里,我們怎么拽都沒拽出來。”
吊車把車撈起,駕駛位上的蔡周福上半身歪向副駕,早已沒了呼吸。
法醫判定死因:溺水窒息。
三個人的說法出奇一致:車是蔡周福開的,仨全坐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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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十多年的老同學,當晚給久未見面的陳景龍接風,在鐘林添家喝酒到凌晨兩點多,未盡興又開車去夜市。
半路彎沒拐過來,連人帶車栽進河里。
按這說法,就是單方事故——酒駕操作不當,司機自擔全責。
案子似乎能結了。
江宗達整理卷宗準備上報時,心里卻硌得慌。
那天晚上到底幾點出的事?
林俊明說兩點多從鐘林添家出發,這段路正常開十幾分鐘,墜河應是兩點半左右。
可他報警是五點二十八分。
中間兩個鐘頭,他們在干什么?
林俊明眼圈紅了:“人都嚇傻了,在岸上抱頭痛哭半天,手機全泡水開不了,我走了好遠才借到電話。”
三人手機同時進水,巧,但并非不可能。
江宗達又問:“你們仨都坐后排?”
林俊明點頭,鐘林添點頭,陳景龍點頭:“全擠在后排,蔡周福一個人坐前面開。”
一輛普通大眾,后排坐三個成年人,副駕駛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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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誰這么坐?
林俊明解釋:“喝懵了,上車一窩蜂全鉆后排,沒想過合不合理。”
關鍵就在這三個字:喝懵了。
江宗達調出四人血液酒精檢測報告。
蔡周福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16毫克——爛醉如泥,走路都得人架著。
另外三人:林俊明40多毫克,鐘林添70多毫克,陳景龍110毫克。
誰喝得最多?蔡周福。
誰開的車?據說也是蔡周福。
四個有駕照的老司機,挑了個醉得最厲害的開車,剩下仨擠后排。
這不合常理。
交警大隊大隊長林捍東也看出問題,讓調取林俊明事發前拍的朋友圈視頻。
畫面里,蔡周福被人架著胳肢窩拖到車門邊,頭耷拉著,腳底下直打絆,嘴里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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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狀態別說開車,能把方向盤握住都算奇跡。
林俊明解釋:“蔡周福非要開車,誰都勸不住,拗不過他只好讓他開。”
男人喝多了逞能,酒桌上不稀奇。
但仍消不掉警方疑問。
江宗達換個角度,攤開三人筆錄,仔細核對每個人從車里出來的順序。
林俊明說:“我出來時,鐘林添已在岸上。”
鐘林添也說:“我是第一個出來的,幾秒后林俊明也出來了,陳景龍十來秒后才爬出來。”
順序對得上,沒問題。
可江宗達接著問:“你們在后排具體怎么坐?誰坐哪邊?”
鐘林添支吾不清,只記得中間坐林俊明,別的全忘了:“酒喝蒙了記不住。”
陳景龍更干脆:“我上車就睡著了,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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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林俊明記得清楚:“我坐中間,陳景龍坐我左邊,鐘林添坐我右邊。”
江宗達讓同事按此座次模擬。
車子倒扣沉水,若林俊明坐中間,鐘林添坐右邊——車子往河里側翻時,鐘林添應被壓在最下面,上面是林俊明,再上面是陳景龍。
他想第一個爬出來,得先把身上兩人掀開。
在水下漆黑、車體倒扣、逃生時間僅幾十秒的情況下,怎么可能做到?
模擬結論擺在桌上,三人誰也答不上來。
此時,查外圍監控的民警帶回一段視頻。
事發路段前不遠有個道路卡口,攝像頭拍到林俊明的車經過,時間凌晨兩點四十分。
整段視頻僅四秒,但足夠清楚:前排主駕駛一人,副駕駛一人,后排只坐兩人。
不是三個。
江宗達把視頻定格,深吸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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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輪訊問,他直問鐘林添:“你說你是第一個出來的,你上面壓著兩個人,怎么把自己從最底下弄出來的?”
鐘林添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林俊明終于松口。
那晚真正開車的是陳景龍。
蔡周福喝得最厲害,一上車就歪在副駕駛,安全帶都是別人替他系的,根本沒碰方向盤。
墜河瞬間,他們三人酒勁較輕,水灌進來前已清醒大半,求生本能讓他們很快爬出。
但副駕駛的蔡周福醉酒太深,冷水一激也沒能清醒,錯過最佳逃生時機。
三人在岸上花一小時想拽蔡周福出來,但車已沉,人在水里使不上勁。
等他們筋疲力盡癱在土坡上,才知道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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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龍做建材生意,四人里事業最順,擔著公司幾十號人的飯碗。
林俊明和鐘林添現場商量:人已沒了,再搭進去一個陳景龍實在不值。
他們讓陳景龍別吭聲,統一口徑:車是蔡周福開的。
至于尸體打撈上來時,蔡周福為何在駕駛位?
技術人員分析:車子倒扣沉入水底過程中,副駕駛一側先撞河床,巨大沖擊加水流作用,把蔡周福身體拋向了駕駛位。
真相大白后,陳景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9個月。
林俊明和鐘林添因提供虛假證言,被行政拘留10天。
陳景龍后來受訪時說:“我會多給蔡家一些補償,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了。”
江宗達跟同事聊起此案,說了句耐人尋味的話:“他們以為是在講義氣,其實連死者的名字都沒保住。蔡周福被他們說成酒后逞能、自己把車開進河里的蠢貨。在他死后,他最好的三個朋友,選擇讓他背鍋。”
這案子讓我反復琢磨的,不是酒駕的危害,而是那種所謂的兄弟義氣。
有些人覺得替朋友扛事就叫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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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真到要命的時候,他們第一反應是把責任推到那個已沒法開口辯解的人身上。
蔡周福坐在副駕駛,醉得不省人事。
他大概到死都不知道,方向盤根本不在自己手里。
而那個替他做了最危險選擇的人,在他死后,又做了另一個選擇——讓他成為所有人的替罪羊。
你們覺得,真正的朋友該是什么樣子?
是出事了幫你扛,還是壓根就不會讓你坐上那輛車的副駕駛?
歡迎在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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