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上海集中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首案宣判:老板獲刑五年半,公司法務獲刑一年九個月。
法務不就是簽了個字、轉了個賬嗎?
怎么也坐牢了?
法院判斷邏輯很簡單:
你明知道公司在逃避執行,還利用自己的崗位職責幫著轉移資產,這就是共犯。崗位名稱不影響定罪,法務、財務、行政一視同仁。
問題在于,大多數員工根本沒意識到自己正在踩線。老板一句"把錢轉一下",財務就轉了;老板說"這個合同重新做一份",行政就做了。事后被追責,才后知后覺。
*具體案例 具體分析 法律科普 僅供參考
01、什么情況下員工會變成“拒執共犯”?
三個條件同時滿足:
- 你知道或應當知道法院判決要求公司履行義務,也知道老板在逃避執行;
- 你利用自己的崗位做了轉移資產、偽造證據、阻礙執行的事;
- 你的行為直接導致判決沒法執行,或造成債權人重大損失。
簡單說:明知老板在逃債,你還幫忙,就是共犯。 跟你是法務還是財務沒關系。
02、高風險崗位排行榜
下面按崗位說。不同崗位的風險面不一樣:
- 有的問題出在"明知"的認定上,
- 有的問題出在"協助"的邊界上,
- 有的問題出在"簽字本身就能構成協助"。
財務和銷售:直接經手資金的
財務是拒執共犯案件里出場率最高的崗位,因為錢幾乎都從財務的手上過:老板讓把賬上300萬轉到私人賬戶。
財務覺得不就是聽領導安排嗎?照做了。
結果這筆錢恰好是法院判決要付給債權人的,財務就成了共犯。
財務的風險不止轉賬。
幫老板做假賬、虛構成本制造公司沒錢的假象,法院凍結賬戶后還用暗賬繼續劃轉資金,幫著銷毀原始財務憑證……這些都是實打實的協助行為。
公司敗訴需要賠償,老板讓銷售通知所有客戶暫停付款,或者換個賬號打款。
銷售覺得這又不犯法,配合了。
結果法院無法扣劃應收款,銷售被追訴。更隱蔽的是配合老板虛構退貨、折讓,把應收賬面金額做低,或者把公司貨物低價處理給關聯方。
這些操作,銷售經手的那一刻,風險就已經上身了。
行政、IT、檔案管理:你手上沒有錢,但有關鍵證據
這幾個崗位不直接碰錢,但掌握印章、文件、電子數據。消滅證據這件事,少不了他們。
法院要求公司提交近三年賬冊,行政人員在老板授意下把部分關鍵合同銷毀了。
法院查明后,直接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并移送公安。
類似的,刪除服務器里的財務數據、往來郵件,把公司公章交給老板私下使用,幫著制作虛假的租賃合同、借款協議……
這些事看起來只是"按領導說的辦",但在法律眼里,就是協助隱匿、偽造
掛名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身份出借的
前面幾個崗位,風險來自"利用職務便利協助"。掛名法人不一樣——他的風險來自身份本身。這些人不參與經營,但法律上,簽字就是責任。
公司敗訴后法院發出限高令,掛名法人還是配合簽了資產轉讓協議。結果被認定構成拒執罪共犯,還上了失信名單,高鐵飛機都坐不了。更常見的是配合老板在股權變更文件上簽字,或者明知公司有執行案件還幫忙開新賬戶、注冊新公司轉移業務。
簽字的那一刻,協助就成立了。
03、已經踩線了,怎么辦?
這是最現實的問題。很多員工不是不知道風險,是不敢拒絕:拒絕了,工作可能就沒了。
但坐牢和丟工作,哪個代價更大?
第一,給自己留證據。
不用當著老板的面寫什么"拒絕執行聲明",那不現實。但你可以做兩件事:
一是用微信或郵件跟老板確認指令的具體內容:"老板,您是讓我把這筆款轉到XX賬戶對嗎?"老板回復了,你就有了"是老板指使的"的證據;
二是在執行過程中保留操作記錄、聊天截圖、審批流痕跡。這些不能讓你完全免責,但在量刑時是重要的酌情情節——證明你不是主謀,是被指使的。
第二,找機會向法院執行局報備。
不需要主動舉報老板,你可以用更安全的方式,比如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說明自己是某公司員工,公司目前有執行案件,你想了解作為員工有哪些法律義務。
這個電話是匿名的,不會直接觸發對公司的調查,但你的通話記錄證明你曾在案發前尋求過法律指導,這是對你有利的證據。
第三,已經當了掛名法人的,盡快變更。
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說明自己不參與公司實際經營,請求變更法定代表人。法院不一定會馬上處理,但這份申請本身就是你"沒有協助故意"的證據。同時,停止在任何涉及資產處置的文件上簽字。因為掛名法人的風險,每一次簽字都在疊加。
第四,如果公司已經在系統性地轉移資產,盡早脫身。
不是說離職就能免責。你已經做過的事,離職不洗掉,但繼續待下去,只會越陷越深。離職時不需要在離職原因里寫"因為公司違法",正常離職手續辦了就行。關鍵是離職后不要再參與任何公司的資金操作、文件簽署,切斷協助行為,及時止損。
【暢森律師告訴你】
上海首案已經釋放了明確信號:拒執罪不再只是老板的專屬罪名。任何一個崗位,只要利用職務便利協助隱匿轉移資產,都可能成為刑事犯罪中的共犯。老板的命令,不是你的免罪金牌。
如果你或你的員工正面臨類似困境,建議第一時間咨詢專業律師,明確法律邊界。越早介入,空間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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