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低價賣課引流、門店突遭關停、經營者卷款失聯……近年來,教培行業預付式消費亂象頻發,備受社會關注。一些不法分子化身“職業閉店人”,不斷翻新犯罪手段,從“暴力閉店、收款即跑路”,到“偽裝正常經營、精心布局斂財”,嚴重侵害經營者與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營秩序。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辦結一起新型教培機構合同詐騙案。
突然閉店,退費無門
2025年3月,上海浦東新區的湯先生在A教培機構花費15880元為孩子辦理了美術課程續費手續。續費后,湯先生發現,在門店授課的老師持續減少,原來的銷售人員變為韓某,前臺工作人員變為顧某。面對湯先生的質疑,韓某、顧某稱“上述情況屬于正常人事變動”。然而,沒過多久,該機構突然閉店。同年6月,湯先生向警方報案。
經查,直至該機構閉店前夕,仍有學員被銷售人員誘導大額續費,均退費無門。2025年9月,該機構實際經營者顧某、韓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案件偵查終結后,警方移送浦東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為精準區分正常經營虧損與惡意詐騙犯罪,承辦檢察官全面梳理案件線索,聚焦資金流向、經營行為、人員管理等核心要點,引導公安機關開展針對性補充偵查。
承辦檢察官在審查證據時發現,不同于以往常見的“收款即跑”暴力閉店模式,該案中的犯罪嫌疑人通過消極經營行為,以“溫水煮青蛙”的形式將門店拖垮。
“兩頭騙”拖垮三家機構
A教培機構主營少兒美術培訓,此前的實際經營者是謝先生。在謝先生經營期間,門店客流十分穩定,運營狀況良好,優質的師資、課程內容等深受學員信賴。后謝先生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經營,不得已將機構轉讓出去。于是,謝先生找到了自稱“實力雄厚”的顧某。
顧某、韓某向謝先生表示,兩人手握多處房產,經濟實力強,經營經驗豐富。然而,實際與謝先生簽訂轉讓協議的卻是林某(另案處理)。顧某表示,林某也是同行,后續運營將由林某出資,且林某是“網紅”,能夠為門店引流。
最終,謝先生與林某簽署了公司及股份轉讓協議,由林某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為妥善安置現有學員及員工,謝先生向林某支付了20萬元,作為門店后續完成學員預付費課業的轉讓補償款,并支付韓某、顧某8800元中介費。面對這家自己傾注多年心血的教培機構,謝先生再三拜托顧某等人接手后妥善經營。
然而,轉讓補償款及中介費到手后,顧某、韓某并未將錢投入經營,而是用于個人消費。依托機構原有的良好口碑和客源基礎,顧某、韓某二人刻意隱瞞股權、實際控制人變更的信息,對外維持正常經營假象。
二人不計成本地推銷低價課,通過贈課促銷,瘋狂收割學員學費并轉入個人賬戶,對那些未續費的學員則惡語相向,導致部分學員流失。同時,二人通過拖欠工資、斷繳社保等方式壓榨員工,逼迫教職人員主動辭職,還惡意拖欠物業租金、物業費,人為制造資金鏈斷裂、師資流失、經營癱瘓的假象。
“顧某、韓某二人不是瞄準經營不下去的機構進行收割,而是在大肆收取學員學費后,拖垮原本可以正常經營的機構,實現‘兩頭騙’。”承辦檢察官介紹說。
“經查,這樣的受害機構共有三家。與這三家機構簽署轉讓協議的林某是顧某、韓某二人雇用的社會閑散人員,是一名‘職業背債人’。我們審查完三份轉讓協議后發現,顧某、韓某作為實際經營人,隱身在了‘職業背債人’林某之后。”承辦檢察官介紹,“顧某、韓某這樣做,一方面是以虛假人設騙取原經營者信任,另一方面是防止在惡意閉店后被學員起訴追究民事責任,所以選擇毫無償還能力的林某背債。”
經審計,顧某、韓某共騙得三家機構原實際控制人轉讓補償款、學員學費共計140余萬元。
接手前已預埋閉店伏筆
在完成資金收割、人為制造經營癱瘓假象后,顧某、韓某便開始“收尾”——安置轉課。但二人并未支付轉讓補償款妥善安置學員,相關轉課資源僅能提供零散免費的試聽課程,無法匹配原有課程價值。數百名受害學員中,有百余名學員的家長無奈接受劣質轉課資源,合法權益遭受嚴重侵害。
在辦案過程中,有一份關于“轉課”的聊天記錄引起了承辦檢察官的注意。
2025年4月,顧某聯系了從事轉課業務的徐某,透露其準備接手B教培機構,后續關停需要徐某幫忙安置轉課。承辦檢察官表示:“經查,顧某、韓某直至2025年6月才真正接手B機構,卻早在兩個月前就已開始謀劃閉店事宜,其行為帶有明顯詐騙目的。”
今年3月25日,浦東新區檢察院依法以合同詐騙罪對被告人顧某、韓某提起公訴。5月26日,法院審理后依法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顧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20萬元;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20萬元。目前,被告人韓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通訊員:王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