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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后,向業主追繳物業費,由于案件受理地、發生地可能不一致,涉及人數多、對立情緒集中,往往成為基層治理中的難題。
近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金山區人民法院)與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強化跨域協同、綜治搭臺、雙軌引領,以“一案”示范判決,促進批量物業合同糾紛止于訴前,為類型化糾紛源頭化解提供了參考樣本。
物業公司破產引發批量衍生訴訟
2026年初,集中管轄上海部分破產衍生訴訟的上鐵法院,陸續受理了3起對外追收債權糾紛案。某物業公司因經營不善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破產管理人提起衍生訴訟,向金山區某小區業主追索欠繳的物業費。經法院排摸,后續還有80起同類糾紛將訴至法院。
“這不是簡單的輸贏問題。”上鐵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庭長邱莉敏銳地意識到,這批糾紛標的額雖小,但涉及面廣、對立情緒集中,如果走傳統路子“一案一審一判”,破產財產減損、損害債權人利益不說,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越燒越旺,極易從債權確認演變為群體性事件,拖累破產進程,影響社區穩定。
考慮到糾紛所在地是上海金山區,金山區人民法院深諳轄區社情民意,熟悉基層治理網絡,上鐵法院第一時間向其發出了協作請求。
接到求助后,金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迅速派出先行調解團隊,與上鐵法院共同研判,確立了“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的處理方案,并從已經立案的糾紛中選出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作為示范樣本。
從“一案化解”到“一片安寧”
兩家法院如何細化分工、密切協作、同向發力?
上鐵法院發揮集中管轄、專業審判優勢,組織法官對示范案件開展審理。金山區人民法院則發揮屬地優勢,協助調取物業項目歷年檔案、走訪社區居委會了解業主訴求、協調住建部門提供行業標準,為示范案件審理提供堅實“屬地支撐”。
2026年3月31日,示范案件宣判,針對案件爭議較大的物業費繳納問題,形成明確裁判規則。然而,“硬骨頭”還在后面。后續80起糾紛,每個家庭情況各有不同,怎么把立起來的“法理”變成大家都接受的“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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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區人民法院依托與金山區綜治中心的常態化協作機制,迅速搭建起“法院精準推送、綜治統籌聯調、多部門協同發力”的閉環解紛模式。上鐵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法官聯合徐匯某商事調解組織共同參與現場調解,協同推進調解工作順利落地。
其間,調解團隊注重集中釋法、逐案調解、示范履行“三步落子、循序落地”,在專題解讀示范判決、針對個體訴求差異制定個性化方案的基礎上,以“看得見”的履行效果消除觀望業主顧慮,帶動其余案件后續批量化解。
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協調破產管理人與業主理性對話,特邀調解員用“拉家常”引導雙方溝通訴求,法官穿行其間時不時給出法律意見……剛性的判決規則,加上柔性的調解藝術,曾經劍拔弩張的對立,漸漸變成了心平氣和的交談。
“說實話,欠費確實不對。但一開始就是覺得服務不好,賭氣不交。”一位參與調解的業主感慨,“現在有人坐下來聽我們說說委屈,也給了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這口氣順了,錢也愿意交了。”
跨域協同的“上海經驗”
2026年6月初,80起原本可能進入訴訟程序、引發群體性訴訟的物業糾紛,取得了階段性進展:5起糾紛當事人已正式簽署調解協議,46起已達成初步調解方案,剩余糾紛化解也正在有序推進中。
金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庭長吳青介紹,此次兩院聯動實踐,為“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機制注入新內涵,形成三方面可復制經驗:
一是跨域協同,資源整合。上鐵法院與金山區人民法院構建“異地受理、屬地化解”模式,依托各自優勢,分工明確、銜接順暢,實現了司法資源的最優配置。
二是綜治搭臺,多元聯動。由綜治中心為依托,整合行政、司法、行業力量,構建“分層遞進、閉環解紛”模式,讓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在基層、在源頭。
三是雙軌引領,剛柔并濟。示范判決確立規則、示范調解促成履行,司法權威與調解柔性相互補充,既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又修復社會關系。
從“一案精審”到“批量化解”,從“兩院協同”到“多元共治”,金山區人民法院與上鐵法院的這次聯手,既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力實踐,也再一次證明:司法的溫度,不僅體現在莊嚴的判決書里,更體現在老百姓眉頭舒展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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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門:商事審判庭(破產審判庭)
文字:焦銳、陸燁波
攝影:王杉
編輯:孫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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