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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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環境向好》羅列了26賽季中超聯賽上半程的大量數據,而外界比較關注的爭議判罰問題,僅足協發布的9期裁判評議報告就47例。其中,17例評議合計有19次誤判,以及1次因VAR和官方視頻證據不清維持原判。
1、這19次誤判中,包括7次漏判點球、2次誤判手球犯規在先進球無效、2次誤判防守方犯規和點球、2次其他涉及可能進球的誤判,還有漏判黃牌5次、紅牌1次。
2、中超16支球隊有10支遭遇誤判。國安以5次居首,津門虎4次排第二;其他的,泰山和英博各2次,河南、新鵬城、海牛均被漏判1次點球;浙江則有1次進球被誤判無效,西海岸則有1次被誤判防守犯規的點球。第10支球隊是蓉城,漏判對手的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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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津門虎被漏判決3個點球,損失最大;三鎮則逃過2次被漏判的點球處罰,另有2次因誤判而獲得點球,另逃過1次黃牌,“獲利”最多。
被漏判逃過點球的還包括:玉昆、西海岸、河南、海港和津門虎。上述所有誤判中,國安沒有一次“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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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不說評議報告,即便近些年的聯賽中,被管理部門用上“典型的佯裝(假摔)”這個詞的案例似乎都極為罕見。
按照相關條例,出現明顯錯漏判的裁判員會受到內部的停哨處罰。關鍵是,“職業聯賽停哨的裁判反而可以自如地到城市聯賽執法,經濟利益毫無影響甚至更好”。搞不好,有人巴不得受罰。
比如甄姓裁判員,因在中超聯賽第4輪(4月4日)國安客場1-2鐵人之戰中出現明顯的錯漏判,疑似受到足協的內部處罰,沒有出現在第5輪裁判員選派安排名單上。在與中超第5輪同一天(4月11日)的蘇超首輪連云港主場對陣鹽城的比賽中,該甄姓裁判卻成為視頻助理裁判,并且據說報酬比中超還要高而被一些媒體調侃為“因禍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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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認為,如果不是職業裁判,在條件允許前提下,中超裁判員到業余聯賽發揮自己的專長應該說無可厚非,既可以得到更多的鍛煉,又收獲較好的經濟利益,還給業余聯賽帶來更高的裁判水準,這應該是好事。
但如果是因為在中超受到停哨,轉而又到城市或者別的業余聯賽中擔任裁判,這是欠妥的。如果“因禍得福”,那就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了。畢竟,雖然賽事性質、等級不一樣,但都屬于中國足協的管理范疇,不可能、也不應該在上一級別的聯賽因受到處罰而停哨期間,堂而皇之又到低級別的聯賽中執法。
《環境向好》對本賽季的中超聯賽管理給予了較高的評價,認為很多工作及時跟進,整改迅速,外界比較滿意。
比如對比賽中比較難取證的球員辱罵行為,邁出了積極的步伐。4月5日,浙江隊主場0-1銅梁龍之戰,客隊球員李鎮全辱罵米特里策,5天后中足聯就開出史無前例的“對口型”取證罰單。而罰單一出,中超賽場就出現球員捂嘴說話的現象,擔心會出現“李鎮全效應”。但幾乎國際足聯出臺新規,今年世界杯后將推行新規,雙方球員在場上發生沖突后,“捂嘴”行為被認定為語言暴力,裁判有權將捂嘴球員出示紅牌罰下。因此,中足聯這一做法被認為是向國際足聯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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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第5輪上海德比戰中,楊世元由“腿震蕩”變成“腦震蕩”的行為賽后引發了廣泛的熱議甚至爭議。10天之后的4月21日,中足聯出臺了《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參賽運動員腦震蕩替換優化方案(試行)》,對3級聯賽(包括女足)圍繞腦震蕩替換管理相關規則作出細化規定。3天之后,又發布了《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關于加強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腦震蕩替換管理工作的通知》,作為正式版管理制度加以規范執行。
從這個角度來說,無論是足協還是中足聯,如何約束和規范裁判員的管理,比如上述中超停賽之后轉而到其他業余聯賽執法的現象,應該就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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