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筆名“天涯筆客”)
法官的成長,居然要以犧牲民企的合法權益為代價。
這樣的邏輯,實在是太沒有天理了。
先簡單說一說案件的來龍去脈。
2025年,某浙江某企業因合同糾紛,起訴上海的浩亞公司。經青上海浦法院2026年2月一審判決,浩亞公司需支付浙江企業113萬元。
浩亞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案件進入二審程序后,于2026年4月21日開庭。
2026年5月13日,在二審審理過程中,一審青浦法院涂哺法官突然下達裁定,查封、扣押、凍結浩亞公司名下675萬元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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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亞公司不服裁定,向青浦法院提出復議后,一審法官涂哺繼續作出裁定:駁回浩亞公司的復議請求。
這是典型的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拋開這起合同糾紛的是非不談,青浦法院特別是涂哺法官在該起案件過程中,涉嫌諸多違紀違法行為。
一、判決浩亞公司需支付浙江公司113萬元,但法官下達裁定,查封、扣押、凍結浩的財產,卻高達執行款的6倍。
二、既然案件二審都已經開庭了,裁判權就歸屬于二審法院。可一審法院居然在這時繼續做出凍結6倍執行款的裁決。
三、涉嫌違法裁決也就罷了,在申請行政復議過程中,居然由涉嫌違法的涂哺法官繼續做出裁決。
因不滿涂哺法官的所作所為,浩亞公司對青浦法院涂哺法官,正式刑事控告。
控告理由是: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
高潮來了。
2026年6月5日,青浦法院一自稱涂哺法官領導的楊姓庭長致電浩亞公司負責人。
在電話中,楊庭長承認涂哺法官的裁定有問題。
楊庭長將涂哺法官的問題歸結為:疏忽了。
楊庭長話鋒一轉稱,希望企業給年輕法官一個成長的機會。
不知道楊庭長舔著臉說這句話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法官在舉起屠刀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刀下的企業?
這是什么性質?
這就相當于你被捅一刀后,兇手的領導告知你,“不要去告了,請給兇手一個成長的機會。”
給“兇手”成長的機會,讓他坐大繼續枉法裁判嗎?
要知道,法官的一個“小疏忽”,對于當事方來說,或許就是壓倒企業的一座大山。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既然認識到法官的判決有問題了,最正確的姿勢應該是及時糾錯,追究枉法者的責任。而是在繼續維持錯誤的同時,還向受害人求放過。
對楊庭長的求情,浩亞公司負責人旗幟鮮明地給予了回應:
“我一手創立、經營20余年、曾為青浦稅收作出巨大貢獻的高科技企業被活生生整垮了,非常難過!既然不能把精力用在生產經營上,那就用余生上訪、控告,為民營企業的生存發展爭取到一個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法治,才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希望青浦法院在這件事的后續處理中,一定要牢記這句話。
也希望全天下的每一個執法者,都能敬畏法律、謹守邊界。
更希望所有努力經營的民營企業,都能被法治溫柔守護;讓權力有分寸,營商有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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