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票聯4834萬元罰單和公司回應先后公開后,一項更早出現的許可信息提供了新的時間線。
支付之家注意到,在大額罰單披露前,易票聯監事、副總經理及風控合規負責人變更已獲批并公示。
易票聯支付有限公司獲準變更監事、副總經理及風控合規負責人。許可內容顯示,同意易票聯支付有限公司監事由羅樹華變更為郭志松,副總經理由歐俊峰變更為林伯建,風控合規負責人由劉銘變更為李舒雨。
該項許可文件編號為廣東銀許準予決字〔2026〕第4號,許可文件名稱為《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機關為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許可決定日期為2026年5月21日,公示日期為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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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易票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易票聯支付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金融科技、反洗錢管理有關規定,被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違法所得1005.155263萬元,合計處罰款3829.743967萬元,罰沒款合計4834.89923萬元。
該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6年5月26日,公示日期為2026年6月4日。
蘇某安因對易票聯支付違反支付結算、反洗錢管理有關規定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并處罰款37.5萬元。陳某,易票聯支付有限公司技術運維部相關人員,因對易票聯支付違反金融科技管理有關規定負有責任,被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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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開時間線看,易票聯關鍵崗位變更許可決定日期為5月21日,早于5月26日行政處罰決定。崗位變更公示日期為6月1日,也早于6月4日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罰單披露后,易票聯發布公告稱,公司已收到行政處罰決定,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嚴格落實,并表示此前人民銀行已對公司開展檢查并就整改工作作出具體指導,公司已全面完成整改。目前公司業務正常、流動資金充足,正依照監管規定推進《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
在三項變更中,風控合規負責人由劉銘變更為李舒雨。
對持牌支付機構而言,風控合規負責人涉及公司治理、業務合規、風險控制和監管溝通。
易票聯此次處罰涉及支付結算、金融科技和反洗錢管理,在這樣的背景下,風控合規負責人變更不只是普通崗位調整,也關系到機構后續如何銜接關鍵職責、完善內控機制,并持續滿足監管對合規經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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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票聯是一家持牌經營多年的支付機構,成立于1999年,于2011年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并于2021年12月第二次獲得續展。
隨著《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分類評級辦法執行,支付機構穿透式監管和支付業務功能監管持續推進,持牌機構面臨的要求也不再停留于牌照存續本身。公司治理、關鍵崗位、風控合規、技術管理和反洗錢履責,正在成為衡量機構持續經營能力的重要方面。
支付之家分析認為,關鍵崗位變更不能直接解釋行政處罰原因,但在易票聯大額罰單披露前,風控合規負責人變更已先行公示,這讓此次事件不再只是罰款金額問題。
對持牌支付機構而言,處罰之后能否完成關鍵崗位銜接、完善風控合規體系,并在支付結算、金融科技和反洗錢等重點領域持續滿足監管要求,才是檢驗治理能力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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