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夕法尼亞州正在推進一項可能徹底改變智能眼鏡市場的法案——眾議院第2603號法案要求,所有在該州制造或銷售的可穿戴錄像設備,包括智能眼鏡,都必須配備一個明顯的錄制指示燈。一旦該燈被人為禁用,或將面臨重罪指控,最高可判5年監禁。這項由民主黨眾議員喬·奇雷西發起的法案直指Ray-Ban Meta等主流智能眼鏡,但實際覆蓋范圍更廣:任何能錄制音頻或視頻的可穿戴設備,從智能手表到AR頭顯,只要“可穿戴且能截獲聲音或圖像”,統統被納入監管。法案明確,指示燈必須在錄制時持續可見,可以是燈光或其他顯示裝置,而消費者如果私自破壞或關閉該燈,將被視為違法。奇雷西在備忘錄中強調,智能眼鏡“可能被壞人濫用”,但政府不會無度約束科技公司。目前法案已進入州眾議院審議階段,如果最終通過,賓州將成為全美首個用刑法強制穿戴設備“公開錄制”的州,科技巨頭和隱私權團體之間的博弈即將白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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