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近日,重慶市江津區法院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男子林某約王某的妻子見面,被王某及岳父攔車質問。王某爬上引擎蓋阻攔,林某強行駕車駛離,致王某摔落并被拖行,經鑒定傷情為重傷二級。近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林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對于林某辯護人提出正當防衛的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納。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23年7月1日晚,王某得知林某約自己妻子見面,便告知了岳父。當晚8時許,王某和岳父駕車來到重慶市江津區一公路邊,看到了林某的越野車,王某認為妻子在林某車里,二人便上前,王某岳父敲打駕駛位車窗并拉門把手,王某則敲打副駕駛車窗要林某下車,但林某不下車并準備駕車離去,王某便趴到車輛的引擎蓋上,王某的岳父拉住駕駛位的后視鏡和門把手阻止林某駕車,但林某仍駕車前行。王某繼續趴在引擎蓋上并將雨刮器拉斷,林某將車開上公路后剎車,導致王某從引擎蓋上摔倒致右腳受傷,王某又拉住該車副駕駛門把手和后視鏡,林某便繼續駕車前行100多米,后來王某妻子跑來,看到丈夫被林某駕車拖行后便大聲喊停,林某聽見后停車。王某岳父隨即趕上前,撿起路邊的石頭將林某車輛駕駛位車窗砸碎,還向林某擲石塊。
事后經鑒定,王某右腳部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林某接到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案發后林某賠償王某經濟損失12.3萬元并取得諒解。
林某稱,他和王某的妻子于2022年認識,因為兩人都賣豬肉,是朋友關系,有時會開一些曖昧的玩笑。事發當天,他從家中摘了些李子,想約王某妻子來拿,不料看到王某和其岳父,他有點慌便準備開車走,之后便發生了后面的事情。他辯稱自己當時駕車離開,只是為了逃避糾纏而非故意傷害王某。
王某妻子稱,當晚林某約她見面拿李子,她就悄悄出門了,快走到約定地點時看到自己的丈夫和父親開車過來,她害怕被發現就躲了起來,后來看到丈夫在副駕駛位置被車拖行,于是跑上前大聲喊停。后來林某報警,不久警察就趕到了現場。
王某表示,2023年6月30日晚,他發現妻子與林某聊天,林某要她離婚,次日晚上林某又約她見面。他就和岳父一起,想找到林某問他到底想干什么。當晚事發后他到醫院診斷為右距骨骨折。
庭審中,林某辯護人提出屬過失、正當防衛、應認定自首等意見。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明知引擎蓋載人易滑落受傷,仍強行駕車,屬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不屬過失;對方僅拍窗拉門,無現實不法侵害,林某不成立正當防衛;林某經電話通知到案并如實供述,構成自首。
最后,重慶市江津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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