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微播臨翔)
賭博是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為,而售賣賭博作弊工具、傳授賭博作弊技巧的行為,看似是普通的經營行為,實則已經觸碰法律紅線,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
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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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24年間,李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購進密碼撲克、手機及配套藍牙耳機、透視眼鏡等可用于賭博作弊騙取他人財物的物品,后在臨滄市臨翔區客運站周邊攤位、臨滄市臨翔區某小區等地向有賭博作弊需求的人出售,同時通過發布微信朋友圈、在公廁等場所粘貼廣告等方式進行宣傳,在出售上述物品過程中李某某通過現場演示等方式傳授相關操作方法。
李某某向有賭博作弊需求的楊某某、張某某等人出售可用于賭博作弊騙取財物的密碼撲克、透視眼鏡、手機及配套耳機、有攝像頭的袖套等,并在出售過程中傳授操作方法,作為售后人員為他人購買的二手麻將機安裝可作弊的程序并傳授操作方法。
臨翔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以傳授犯罪方法罪對李某某依法提起公訴,并建議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該量刑建議被法院采納,判決現已生效。
檢察官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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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語言、文字、動作、圖像或者其他方法,向他人傳授實施犯罪的具體經驗和技能的行為。
本案中,李某某明知密碼撲克、透視眼鏡等可用于賭博、棋牌娛樂游戲作弊,仍以營利為目的,積極主動向他人銷售此類作弊工具,同時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的人員介紹,講解密碼、透視眼鏡等物品的使用方法。其行為并非單純的銷售物品行為,而是將賭博作弊騙取財物的方法教授他人,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
檢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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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本身屬于違法行為,利用透視、密碼賭具在賭博過程中作弊弄虛作假,屬于詐騙行為,銷售賭博作弊器材并教授使用方法,并非簡單的經營行為,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廣大群眾應自覺遠離賭博及各類涉賭黑灰產業,防止賭博作弊器材傳播流轉,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罪】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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