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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科數字(600850)因涉嫌誤導性陳述收到上海證監局“預罰單”,由此引發投資者訴訟索賠事項。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透露,其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電科數字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已獲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
經上海證監局查明,上海柏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柏飛電子”)為電科數字全資子公司。2025年12月17日15時33分、2025年12月31日17時45分,電科數字在上證e互動平臺先后發布兩份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稱“在衛星互聯網領域,柏飛電子主要提供星載高性能計算、AI智算及射頻傳輸三類產品”“在衛星互聯網領域,柏飛電子已成功構建了全國產化的解決方案”。2025年12月18日13時44分、13時47分,以及2025年12月30日11時18分,電科數字在上證e互動平臺針對投資者提問作出回復,稱“在衛星互聯網領域,柏飛電子主要提供星載高性能計算、AI智算及射頻傳輸三類產品”。
電科數字所稱在衛星互聯網領域提供的三類產品,實際系柏飛電子為客戶開展特定研究提供的產品,后續發展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產品收入占公司整體業務比重不足0.1%。柏飛電子交付的產品中,軟件不涉及衛星互聯網核心應用層軟件,硬件選型、設計主要由客戶負責,相關技術成果歸屬客戶。電科數字所稱已成功構建了全國產化的解決方案系指柏飛電子交付的產品中使用了國產化元器件,與衛星互聯網領域的解決方案存在較大差距。電科數字未準確、完整披露柏飛電子在相關產品開發中的實際參與情況、產品所處開發階段、產品收入占比較低、后續發展存在不確定性等情況,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資者作出錯誤判斷,具有誤導性。
2026年1月13日,電科數字披露《關于股票交易風險提示公告》,對相關事項進行補充披露。
針對電科數字的違法事實,吳立駿律師提示,在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間買入電科數字股票,并在2026年1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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