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經執法人員默許安裝的“太平洋商城”戶外標識牌匾,接連遭遇多輪行政處罰。在行政復議、司法判決多次認定處罰違法并予以撤銷后,當地執法部門仍持續重復處罰、拒不辦理行政審批備案,讓黑龍江一名省級勞動模范深陷長達三年的維權漩渦,企業正常經營嚴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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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寧安市東京城鎮太平洋商城,因設置的 “太平洋商城” 標識,自 2023 年起先后被寧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寧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作出三次行政處罰。商城經營者、黑龍江省勞動模范陳艷杰,就此卷入了長達三年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維權漩渦,這場由商城標識牌匾引發的行政爭議,至今未終結。
據陳艷杰介紹,太平洋商城為當地商住綜合體建筑,一二層為經營性商鋪,三層以上為居民住宅。她本人既是該商住樓的開發建設方,也是商城一層的實際經營管理者,深耕地方經營多年,憑借踏實肯干的作風獲評 “黑龍江省勞動模范” 榮譽稱號。
案涉爭議牌匾安裝于 2016 年。彼時,陳艷杰就安裝 “太平洋商城” 分體牌匾事宜,專門向寧安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東京城中隊時任負責人報批,在獲得中隊長安某口頭同意后,正式完成牌匾安裝。在整個報批、安裝流程中,當地執法部門從未告知其牌匾設置需要辦理專項審批、備案手續,且彼時東京城鎮轄區內所有沿街商鋪牌匾,均未開展統一審批備案工作,屬于當地長期普遍的管理現狀。
時隔七年,平穩使用的合規牌匾突然被定性為違法設施。2023 年 7 月 24 日,寧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 “從事未經審批設置牌匾的行為” 為由,作出寧住建罰決字〔2023〕4001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陳艷杰五日內自行拆除牌匾,并對其處以一千元罰款。
的處罰讓陳艷杰難以接受,他依法向寧安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2023 年 12 月 20 日,寧安市人民政府出具寧政復決字〔2023〕第 28 號《行政復議決定書》,明確認定寧安市住建局此次行政處罰存在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定程序、超越職權四大違法問題,依法撤銷該處罰決定,并責令該局重新作出具體 行政行為。
復議決定生效后,為徹底解決牌匾合規問題、杜絕后續爭議,陳艷杰主動配合行政管理,先后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 月 21 日、3 月 4 日、3 月 7 日四次主動向寧安市住建局提交牌匾行政審批備案申請,希望依法補齊手續、合法合規使用該牌匾。
但積極維權配合的態度,并未換來合規辦理。寧安市住建局先后出具多份《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無端增設辦理條件,要求陳艷杰提供相鄰產權人(業主)同意書,而該材料并非牌匾備案的法定必備文件。2024 年 3 月 23 日,該局再次出具專項說明,依舊以此非法定條件為由,拒絕為其辦理備案手續。
針對行政機關的不合理要求,陳艷杰多次書面申辯,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答復》詳細說明情況,還委托律師出具專業溝通函,明確闡釋相關材料無法律依據,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正常辦理備案手續,但始終未得到有效回應。
后續因機構職能改革,原寧安市住建局執法大隊正式劃轉更名為寧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戶外牌匾審批備案職權統一歸屬于城管局。陳艷杰隨即向新的執法主體遞交備案申請,依規主張合法權益。
2024 年 5 月 23 日,寧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出具《關于陳艷杰申請設置“太平洋商城”牌匾一事的回復》,明確表示無法為 “太平洋商城” 牌匾辦理行政許可及備案手續。面對行政機關明確的不作為行為,陳艷杰再次提起行政復議。2024 年 9 月 19 日,寧安市人民政府作出復議決定,確認城管局的回復違法。
兩次行政復議接連認定執法部門行政行為違法,本應成為爭議終結的節點,卻未能制止不當執法。2025 年 1 月 23 日,寧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無視生效復議文書,依舊以 2016 年牌匾 “未經批準擅自設置” 為由,作出寧城執罰決字〔2024〕第 4001 號行政處罰,再次對太平洋商城(經營者陳艷杰)進行處罰。
無奈之下,太平洋商城針對此次違法處罰,向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尋求司法公正裁決。2025 年 11 月 13 日,經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最終作出(2025)黑 7102 行初 124 號《行政判決書》,依法撤銷城管局此次行政處罰決定。
復議糾錯、司法撤罰,雙重權威文書已然明確案涉執法行為的違法性,這場牌匾爭議本應就此落幕。可令陳艷杰始料未及的是,循環執法、反復追責的鬧劇仍在持續。2026 年 5 月 8 日,寧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再度作出城罰決 [2025] 第 4001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基于同一事實、同一理由再次處罰,將太平洋商城與陳艷杰重新拖入復議、訴訟的維權漩渦。
三年時間里,陳艷杰及家人放下正常經營,耗費大量時間、精力與財力,輾轉于復議機關、法院、執法部門之間,反復維權、反復舉證、反復應訴。持續的行政爭議,嚴重干擾了太平洋商城的正常經營秩序,給其造成了沉重的經濟與精神負擔。
作為獲評省級榮譽的經營者,陳艷杰始終堅守合法合規經營底線,自始至終僅希望正常使用當年經執法人員同意安裝、長期平穩使用的牌匾,補齊合規手續、安心經營。但一場簡單的牌匾合規問題,卻演變成屢罰屢錯、屢撤屢罰的無限循環維權僵局。
該案暴露的基層執法亂象引人深思:在行政復議、司法審判兩大監督體系多次確認處罰違法、撤銷行政行為的前提下,當地執法部門為何拒不糾錯、持續重復違法執法?行政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司法監督的權威性為何難以落地?一名勞模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權,為何遲遲得不到保障?
目前,陳艷杰已整理全部證據材料,準備針對 2026 年最新的行政處罰再次啟動法律維權程序。這場由多年前由當時職能部門負責人允許安裝的戶外牌匾引發的三年維權拉鋸戰,仍在持續。對此,我們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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