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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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于2026年6月11日《文匯報》第7版
“十五五”規劃綱要強調,“堅決破除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卡點堵點,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順暢流動”。當前,教育、醫療、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在城鄉、區域間的差距,正成為阻礙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隱性壁壘。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僅是促進社會公平的民生工程,更是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暢通國內大循環的關鍵之舉。
時代內涵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核心在于實現商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圍內的自由流動與高效配置。這要求我們突破將基本公共服務視為地域性、封閉性福利的傳統思維。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包含以下內涵。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勞動力要素自由流動的“通行證”。若教育、醫療、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因戶籍、地域差異而形成壁壘,那么勞動力就無法真正依據市場需求和效率原則進行優化配置。推進均等化,實質上是破除阻礙人力資本這一核心要素自由配置的隱性壁壘。勞動者放心流動、安心擇業,市場才能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提升全國市場整體效率的“穩定器”。一個健康統一的市場,其資源配置應主要基于經濟效率和創新競爭。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助于營造競爭更加公平、決策更趨理性的市場環境,使市場能夠更充分地發揮決定性作用,真正做到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深度融合。當企業和個人不必為“在哪里享受更好公共服務”而進行非效率性的區位選擇時,要素方能流向邊際產出最高的領域,這正是統一大市場所追求的效率邏輯。
現實挑戰
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從“推進”到“縱深推進”,面臨一系列深層次矛盾。
財政體制支撐力有待強化,這是最根本的制度性約束。基層政府,特別是在基本公共服務人口流入地,普遍面臨事權與支出責任尚未完全理順的困境。現行轉移支付體系在平衡地區財力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設計在精確匹配人口流動帶來的基本公共服務成本以及激勵地方政府主動推進均等化方面,仍有優化空間。與此同時,地方政府間基本公共服務成本的跨區域分擔機制尚不健全。
數字化可能加劇新的不均等。數字技術是提升服務效率的利器,但若缺乏統籌,也會導致“服務鴻溝”。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地區可憑借技術優勢快速提供智慧服務,而欠發達地區可能在數字化基礎設施與能力上存在短板,使得本就存在的基本公共服務規模差距之上再疊加數字化差距。這種“數字鴻溝”并非單純技術問題,而是涉及財政能力、人才儲備、制度適配等多重因素的復合型挑戰。
地方發展理念與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存在背離。部分地區政府仍習慣于將優質公共服務作為吸引資源的“地方性政策工具”,或在社保銜接、資格互認上設置隱性門檻。這種基于行政轄區的公共福利競爭與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打破各種顯性壁壘與隱性壁壘”的要求形成直接沖突。更深層看,這反映了當前治理體系中,激勵地方政府的目標與全國統一大市場整體目標尚未完全協同。
多領域改革精準發力
縱深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必須堅持系統觀念,抓住財政政策改革這個“牛鼻子”。只有從財力保障、支出責任、轉移支付等關鍵環節入手,才能為破除勞動力流動壁壘提供堅實支撐。
構建“錢隨人走、權責清晰”的財政保障機制。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厘清、壓實各級政府事權與支出責任。重點優化均衡性轉移支付體系,使其更加精準反映常住人口帶來的基本公共服務成本,加大吸納人口較多地區財力支持,并對承擔跨區域服務功能的地區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或補償機制。要加快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務成本跨區域分擔的具體辦法,從源頭上解決地方政府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約束和激勵問題。
全面落實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配置。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與戶籍制度脫鉤,是掃清勞動力要素流動障礙最直接、最有效的舉措。要加快社會保險全國統籌,扎實推進全民參保計劃,并在公辦學校學位供給、住房保障等關鍵領域,堅定不移地將常住人口規模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依據。財政投入要跟著人口走,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的預算安排應當以常住人口為基數測算,而非固守戶籍人口。
以標準化與數字化雙輪驅動均等化質量與可及性。在國家層面,應加快健全各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為“均等”提供清晰統一的度量衡。同時,實施“數字賦能均等化”專項行動,依托國家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動優質資源數字化共享。必須同步加強針對欠發達地區和弱勢群體的“數字掃盲”與接入保障,強化政府監管,完善法律法規,健全市場機制,構建技術賦能與安全并重的支撐體系。
激發多元主體協同共治形成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合力。在明確政府統籌與監管核心角色的前提下,應完善法律法規,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質量監測與評估體系。激發市場主體與社會組織的創新活力,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進入養老、托育等“一老一小”民生領域,支持社會組織提供個性化服務。財政政策要發揮引導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源投向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共同提升基本公共服務的覆蓋面與質量。
當前,我國正處于從“人口紅利”向“人才紅利”轉型的關鍵階段,只有下大力氣破除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體制機制障礙,讓勞動力自由流動、高效配置,才能真正暢通國內大循環。
作者:賈婷月(上海社會科學院應用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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