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縣的許多鄉鎮工作為何少見上級督查督導組?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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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層干久了,是不是會有一個現象:越是缺資源的工作,越愛搞考核;考核越狠,基層越煩,效果反而越差。
《縣鄉中國》一書里講了個M縣的例子,挺有啟發。M縣的科局手里有不少資源,能直接調動鄉鎮干活,不用靠監督考核去督促。他們那兒許多工作都沒有紀委監委的介入,督查督導組也不常見,尤其是短周期考核的工作任務少,這給鎮村減少了許多工作任務和壓力。
縣級部門正是有資源可支配,使得考核僅僅是指揮棒,而不是推動工作的利器——它們不需要通過考核進行工作動員。
一位在水利部門干了多年的退休干部說過類似的話。他們當年推動鄉鎮工作,主要靠項目,幾乎不搞考核。就連防汛救災這種急難險重的事,也不是靠考核來推進。在他的印象里,水利工作在綜合考核中根本沒啥分值,年底也沒表彰,除非哪一年防大汛抗大旱之后會有專門的獎勵。
但是,他們的工作能夠在鄉鎮落地落實。第一,每個鄉鎮都有專門的水利站,人員不少,還有一批經驗豐富、懂專業的干部職工;第二,每年各級都有不少項目資金下到鄉鎮、村里,能實實在在解決河道清淤、水渠維修、水庫堰塘整治、抗旱排澇這些老百姓關心的切身問題。有了這些,水利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哪怕沒項目支持,鄉鎮也愿意給面子、認真干。
這也說明了一個道理:資源驅動,可能還比考核驅動管用。
值得關注的是,現在有一些工作在基層很難真正落地,至少有兩類可以探討。
第一類,務虛的工作。比如一些部門為了“刷存在感”,搞一堆臺賬、報表、材料,制造所謂創新內卷,往往陷入形式主義。基層干部不得不拿出大量時間去做那些“不做不行、做了沒用”的事務性工作。
第二類,守底線的工作。比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安全生產隱患、環保巡查、防火防溺水等等。這些事兒往往是平時做了看不出成績,除非出了大事,才會被問責追責,屬于“不出事沒人問、出了事跑不掉”的苦事、難事。
而這兩類工作還有個共同點:資源支持不夠,更多依靠考核推動。并且考核推動,也更多側重于問責追責,正向激勵方面不夠,如表彰獎勵的導向不明顯。
所以說,對于第一類務虛的工作,該砍就砍,該撤就撤。尤其那些為了存在感而設的指標任務、為了留痕而留痕的要求,給基層添堵,完全可以大幅精簡,直至直接取消。
第二類守底線的工作,除了必不可少的考核獎懲措施之外,需要更多思考從基層基礎建設上加大投入,真正給基層“賦能”“增效”。
如“多網合一”的網格化管理,就得有專人、專職、專業、專門費用的保障措施,常態化排查上報才不會真正落空;信息化建設,建、管、用得有專門的機制和支撐,提效率、促落實、強監督才能落到實處;調解組織建設,得有熱心腸、懂法律、能說話、講公道的“五老”人員;應急力量建設,得有隊伍、有物資、有設備、有演練。所有這些,歸根結底就是三個字很重要:人、財、物。
因此,想讓基層真正動起來,基礎真正強起來,除了怎么“考”他們,還得多想想“幫”他們,讓他們有扛事、解難的能力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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