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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山東能源監管辦連續開出兩張罰單。華能山東發電有限公司、大唐山東發電有限公司,各被罰款55萬元,合計110萬元。處罰事由相同——不正當競爭、串通報價。
間隔三天。6月8日,貴州能源監管辦再出三張罰單。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貴州粵黔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各被罰款46萬元,合計138萬元。同樣的問題——不正當競爭、串通報價等違規交易行為。四天之內,5家發電企業,合計248萬元。
"串通報價"究竟意味著什么
在電力現貨市場和中長期交易并行的今天,發電企業的報價行為直接影響市場出清價格,進而影響用電側成本和系統調度效率。
所謂"串通報價",是指多個本應獨立參與市場競價的市場主體,私下協調報價策略,人為操控競爭格局。以集體行動規避市場競爭機制。這種行為在反壟斷法框架下屬于橫向壟斷協議,在電力監管層面,則直接違反了電力市場運行規則中對獨立競價的要求。
兩個省、兩批處罰、相同性質,不像是偶發個案。
法律依據:一條長期存在卻少被動用的條款
此次處罰依據的是《電力監管條例》第三十一條:電力企業不遵守電力市場運行規則的,由監管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這條規定頒布于2005年,距今已逾二十年,但在電力市場化真正推進起來之前,它的適用空間極為有限——畢竟沒有市場化交易,也就談不上"違反市場運行規則"。
2015年電改啟動,電力現貨市場從試點到推廣,交易規則日趨完善,與此同時,可被認定違規的行為空間也同步擴大。這條沉默多年的條款,眼下開始被頻繁援引。
今年5月,湖南能源監管辦對15家發電企業開出合計690萬元罰單,涉及華電、大唐、華能、國家電投、國家能源集團旗下多家省屬企業。一個月不到,山東和貴州相繼跟進。
為什么是頭部央企子公司?五大發電集團的省屬企業出現在這份處罰名單里,并非偶然。這些企業在各省電力市場中往往占據較大份額,手握可觀的裝機容量,本身就處于容易形成市場支配地位的結構性位置。當現貨市場報價窗口開啟,多家同屬一個母集團或存在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在報價策略上產生協調的可能性,比分散的中小主體更大。
監管層的關注點也正在于此。市場化改革推進越深入,大型市場主體的報價行為就越需要被置于嚴格的合規約束之下,否則市場化的形式掩蓋不了行政化的實質。
當然,現有處罰金額與企業體量之間的懸殊差距是客觀存在的。55萬、46萬,對于年收入數十億量級的省屬發電公司來說,震懾力有限。但執法頻率的提升、以及處罰記錄進入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的公示機制,構成了另一種層面的壓力,信用記錄影響后續經營許可、市場準入,這是單純罰款所不具備的約束維度。
合規壓力正在重新分配
從湖南到山東,再到貴州,這輪密集處罰覆蓋了華中、華北、西南三個區域,涉及華能、大唐、華電三大集團。這不是某個監管辦的個別動作,更像是一輪系統性的執法信號。
電力市場的運營規則,正從"寫在文件里"走向"落在罰單上"。
對于仍在試探邊界的市場主體來說,這個信號值得認真對待,電力現貨市場的競價機制,不是一套可以被內部協調消解的形式程序。監管機構的視角,正在從"合規報備"轉向"實質競爭"。
下一步值得關注的,是相關企業的整改落實情況,以及處罰之后市場報價行為是否出現可量化的變化——這才是衡量此輪執法實際效果的真實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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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網絡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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