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中國市場監管新聞網)
“您的外賣已送達!”如果這份外賣上寫著“黃河鯉魚”,您得多留個心眼——它很可能只是用普通養殖鯉魚冒充的“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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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在網絡餐飲專項檢查中,發現某外賣店鋪上架售賣“紅燒黃河鯉魚”,立即順藤摸瓜展開核查。結果發現,該商戶無法拿出黃河鯉魚的進貨票據,所謂的“黃河鯉魚”不過是普通養殖鯉魚冒充的,涉嫌構成虛假宣傳。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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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為什么不能冠以“黃河”之名?從法律角度看,商戶把普通鯉魚硬生生貼成“黃河鯉魚”蹭名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根據規定,監管部門可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最高可達二百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從生態紅線看,黃河寧夏段今年起已正式實施休漁制度,休漁時間為4月1日至7月31日,在此期間,所有生產性捕撈作業以及收購、加工、銷售非法漁獲物的行為,一概被禁止。
目前,正值寧夏第四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主題宣傳實踐月,銀川市興慶區分局依托市場監管總局此前部署的網絡食品虛假宣傳專項整治,以線上線下同標同質的統一監管尺度向不法行為果斷亮劍。接下來,市場監管部門還將對涉嫌“文字游戲”、破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的行為堅持“露頭就打、從嚴查處”。
作者 |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 李志強 通訊員 趙艷茹 葉曉迪
編輯 | 馮世璽
審核 | 沈艷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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