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發布案件簡訊稱,當天,馬思純女士(下稱:委托人)委托本律師事務所針對微信公眾號“新*”(微信號:s********1)之認證、運營主體啟動人格權(名譽權、肖像權)維權訴訟程序。
簡訊指出,該公眾號為了博人眼球、流量變現,惡意將委托人在采訪中的文學隱喻表達掐頭去尾、惡意篡改,炮制“訃告式”標題,已涉嫌構成對委托人名譽權的侵害。同時文中還使用了委托人多張肖像圖片,配以大量商業廣告語,利用委托人的名義、形象推廣醫美產品,已涉嫌構成對委托人肖像權的侵害。
簡訊表示,本律師事務所已受托將上述賬號的認證、運營主體起訴至法院,要求相關主體向委托人依法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侵權法律責任。現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遞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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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揚子晚報此前報道,6月11日,醫美類賬號新氧公眾號發布了一篇標題為《馬思純,享年37歲》的推文,因為標題相當驚悚一時間引起了不少網友熱議。而實際上,這是一個純粹的“標題黨”式的標題,早前馬思純在一檔節目中說過一段話:“曾經的我因現在的我過于強大而被擊敗,于二零二五年夏日離世,享年三十七歲,其一生過于憋屈、真誠、善良。”她想要表達的是自己與舊我告別,擁抱一個更加強大、坦然的新生自我。
然而,公眾號截取了其中一句話,并制作成了非常像標準訃聞的標題,實際上這篇推文是推廣美容儀的商業廣告,與標題也毫無關系,“這標題起得嚇我一跳”“好離譜的標題啊,這是干嘛?人家馬思純過得好好的啊。”網友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很快該推文的標題被悄悄修改成為《馬思純的“停在三十七歲”》,爭議并沒有因此平息,不久后文章刪除。
12日,@新氧醫美APP 發文稱:“6月11日我司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標題嚴重不當,我們在此向馬思純女士、她的家人、粉絲以及全體網友鄭重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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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北京日報報道,這并非“新氧”公眾號首次因不當言論公開道歉。在該公眾號內搜索“致歉聲明”,可見其曾先后向林志玲、袁莉、毛曉彤、徐冬冬、張哲軒、胡曼鈺等人致歉。此次事件再度引發公眾對部分自媒體為追逐流量不惜突破底線的強烈批評。
業內人士表示,以“訃告”式標題炒作藝人話題,不僅違背基本新聞倫理,更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平臺方應加強內容審核,杜絕此類惡意營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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