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人最不愿聽到的名字:Nosey Parker
英國人類學家凱特·福克斯(Kate Fox)在其暢銷一時(international bestseller)的著作《觀察英國人——英國人行為中的潛規則》(Watching the English: the Hidden Rules of English Behaviour)中談到英國人對隱私(privacy)的極度重視時,引用了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的一句話:“英國人最不愿聽到的名字是Nosey Parker。”(The most hateful of all names in an English ear is Nosey Parker. 參見該書第二版,57頁)那么,這個Nosey Parker究竟是何許人也?
![]()
凱特·福克斯著《觀察英國人——英國人行為中的潛規則》
英語中說某人“愛管閑事、喜歡窺探他人隱私、包打聽”的表達有:busybody, snooper, prying person, inquisitive person等,而Nosey Parker是其中最為生動形象的,類似于現在流行的中文網絡語:八卦精、吃瓜群眾等。
![]()
“瓜田里的我”表情包
關于Nosey Parker一詞的來源主要有以下三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該詞與十六世紀坎特伯雷大主教馬修·帕克(Matthew Parker, 1559-1575)有關,大主教大力推行教會改革、頻繁調查打聽神職人員的事務,而且他長了一個突出的大鼻子(nosey),于是被人稱為Nosey Parker,意思是“大鼻子帕克”或“愛打聽的帕克”。不過,這一說法缺乏文獻證據,難以成立,通常不為學界所采信。
第二種說法出自埃里克·帕特里奇(Eric Partridge)編撰的《英語俚語俗語詞典》(A Dictionary of Slang and Unconventional English),在詞典第八版中收有這個詞并作了解釋:《牛津英語詞典》將nosey這個詞出現的最早例子定在1851年,而parker一詞則出現在1846年,指在公園里生活著的一只兔子。1851年英國舉辦大型博覽會,倫敦的海德公園吸引了來自各個階層的大批充滿好奇的游客,這些游客中不乏偷窺者和竊聽者。這也許是Nosey Parker一詞的最早出處,可備一說。
還有一種說法來自《牛津英語詞典》,該詞作為專有人名最早見于1890年5月號的《貝爾格萊維亞雜志》(Belgravia Magazine)上。發表于《貝爾格萊維亞雜志》上的這篇文章題為《向東行!》(Eastward Ho!)作者是E. 赫斯-凱(E. Hess-Kaye),文章說到倫敦海德公園里的看守喜歡偷窺戀愛中的情侶,Parker指的是公園里的看守park-keeper,后來用來戲稱有偷窺癖的人。《牛津英語詞典》提供的第二個書證是1896年10月21日的《每日新聞》(Daily News)報紙上Nosey Parker被首次作為普通名詞使用,意思是“愛打聽的人”。引用的例句是:... there's too much of Mr. Nosey Parker about you, an' I'd' ave you to know as I'm a laidee…(你未免太愛管閑事了,我得告訴你,我可是位小姐……)
到了二十世紀,Nosey Parker作為專有名詞頻頻出現在小說、漫畫、影視廣播、通俗文學(偵探小說)和兒童文學中。比如,1907年出版的兒童故事系列《愛管閑事的帕克奇遇記》(The Adventures of Nosey Parker),主角就是這個愛打聽別人私事的Nosey Parker。
![]()
《愛管閑事的帕克奇遇記》明信片
也是在1907年,Nosey Parker作為英語俚語正式收入權威辭書《牛津現代俚語詞典》和美國的《韋氏詞典》。《牛津現代俚語詞典》的例子是:The local Nosey Parker was forever peering over the garden fence.(當地這個包打聽總愛隔著花園柵欄望這邊偷窺。)《韋氏詞典》里給出的例句則是:She sat in her parlor window with a telescope sometimes and was, according to Mrs. Hockstetter, a 'nosy parker.'(她有時會坐在客廳窗邊,拿著望遠鏡四處張望,據霍克斯特德太太說,她就是個“窺視者”。)細心的讀者會發現:這里的Nosy Parker是美國英語拼寫法,英式英語傾向于拼寫成Nosey Parker。
澳大利亞歷史上最著名的黃色小報《真相》(Truth)創刊于1890年,1958年并入其他報紙,是一家集丑聞、黑幕和驚悚于一體的媒體,內容涉及犯罪與暴力、性與丑聞、揭黑與爆料;語言直白、粗俗、煽情,深得悉尼底層人士喜愛。1925年2月15日的《真相》上有一首涉黃的小詩,詩的標題就是Old Nosey Parker,全詩如下:
Old Nosey Parker sneaking through the street,
Daytime and nighttime with rubbers on his feet;
Peeping through the window,
Chuckling at the lock
“That voice ain't her husband's—won't he get a shock.”
(老帕克鬼鬼祟祟穿過大街,/白天黑夜都套著膠底鞋;/扒著窗戶往里瞧,對著鎖孔偷著樂;/“那聲音可不是她丈夫的——等他知道了,還不得嚇一跳。”)
短短幾句,Nosey Parker這個“窺探者”的形象躍然紙上。
![]()
阿加莎·克里斯蒂著《寓所謎案》
讀者比較熟悉的偵探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馬普爾小姐”系列里的《寓所謎案》(The Murder at the Vicarage)出版于1930年,講述了發生在牧師住宅里的一起謀殺案,小鎮的居民人人都有嫌疑,馬普爾小姐使用精湛超絕的觀察法破了案,最終鎖定兇手。小說里有一個“包打聽”形象:“皮博迪太太是村子里的包打聽——事情尚未發生她就全知道了。”(Mrs. Peabody is the village Nosey Parker—she knows everyone’s business before it’s even happened.)
![]()
伍德豪斯著《行啦,吉夫斯》
1934年,二十世紀英語世界最具影響力的幽默小說家、劇作家和詩人伍德豪斯(P. G. Wodehouse ,1881-1975)在“吉夫斯系列”小說《行啦,吉夫斯》(Right Ho, Jeeves)中,主人公吉夫斯對另一個主角伯蒂·伍斯特說:Bertie, you're behaving like a perfect Nosey Parker. Mind your own business.(伯蒂, 你簡直像個十足的包打聽,少管閑事。)
對于中國讀者而言,漫畫《丁丁歷險記》自然都不會陌生,原著是法文(Les Aventures de Tintin et Milou),翻譯成英文就是:The Adventures of Tintin,是比利時漫畫家埃爾熱從1929年開始創作的系列作品,影響巨大,被翻譯成了七十多種語言,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漫畫之一。在《藍蓮花》(The Blue Lotus, 1936)一集里有這樣一句臺詞:Stop being such a Nosey Parker, Tintin—this is none of your concern!(別這么愛管閑事,丁丁——這跟你沒有關系!)
值得關注的是,就在最近兩年里,Nosey Parker一詞還不斷出現在文學作品中,試舉兩例:其一是擅長創作懸疑喜劇小說的英國作家、喜劇編劇和演員菲奧娜·利奇(Fiona Leitch)在其2024年出版的《完美的康沃爾謀殺案》(The Perfect Cornish Murder)一書中有一個句子:Jodie 'Nosey' Parker couldn't resist snooping—she was a born Nosey Parker, after all. 這個句子里的snoop也是“打聽,打探”的意思,全句的意思是:“‘包打聽’喬迪·帕克忍不住要去打探——畢竟,她天生就是個愛管閑事的人。”
![]()
英國兒童文學作品《愛管閑事的羅西方·哈克》
其二是2025年英國出版的兒童文學作品《愛管閑事的羅西方·哈克》(Rosie Harker, Nosey Parker)標題本身利用諧音塑造了一個名叫Rosie Harker的女性形象:Rosie Harker is always getting in trouble—she is such a Nosey Parker.(羅西·哈克總惹麻煩——她就是個包打聽。)
從上述所舉的例子中不難看出,Nosey Parker在英語中帶有貶義,所以奧威爾才會說出那句經典的話。其實,不光在英國,在世界上其他國家和民族中,“包打聽”“愛管閑事”“喜歡窺探他人隱私”都不能算好人好事,都是不討人喜歡的。在中國文化語境下,我們不妨套用一下奧威爾的說法:中國人最不愿聽到的名字是“包打聽”。
快樂的天才:林語堂《蘇東坡傳》的英文名
林語堂先生畢生致力于創作和翻譯,成果豐碩,其中的《蘇東坡傳》是其一生創作中的不朽巨著,英文原名是The Gay Genius: the Life and Times of Su Tungpo,最早由紐約的約翰·戴公司(J. Day Co.)于1947年出版,倫敦的威廉·海涅曼公司同年出版了英國版。
![]()
林語堂著《蘇東坡傳》
我第一次讀到《蘇東坡傳》的英文版時已經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了,當時對gay這個詞頗為敏感:林語堂怎么會用了這個詞呢?他不可能不知道gay有“同性戀”的意思,大概是為了與后面的genius一詞形成頭韻(alliteration),產生音韻和諧,讀上去或看上去讓人擁有美感。
![]()
約翰·辛普森著《詞語偵探——〈牛津英語詞典〉編纂回憶錄》
最近讀了《牛津英語詞典》主編約翰·辛普森寫的《詞語偵探——〈牛津英語詞典〉編纂回憶錄》(田兵譯,商務印書館,2020年版)一書,發現英語中gay一詞的詞源及詞義演變極有意思。辛普森指出,2008年《牛津英語詞典》使用了新軟件系統,挑選出首批開拓創新詞匯,這些詞涉及內容豐富,廣受大家關注,其中gay這個詞受到讀者的關注程度位列榜首。當時,gay被詢問次數最多,不斷有人問到它,有記者,有講座聽眾,有廣播電臺流行音樂節目主持人,偶然碰到一個人,都可能會詢問它(377頁)。特別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后,西方社會經歷了一系列復雜而廣泛的政治和文化運動,同性戀(gay)爭取享有正常人的權利。一些保守人士認為,gay這個詞因為“同性戀”意思而“不能再使用這個傳統的舊詞了”;另外一些相對激進的人則積極倡導gay的使用,視之為一種新生的個性自由的象征,這兩股力量圍繞著gay互相撕扯著,加上它在過去大量的歷史記載,這一切使得要將這個詞編纂好,既是一種巨大的挑戰,又讓人癡迷向往(378頁)。
追溯一下gay一詞的詞源,人們發現在十九世紀末《牛津英語詞典》最初給它下定義時,它還是一個歡快、活潑的單詞。根據十九世紀詞典編輯們的研究,英語的gay最早源自十二世紀時的法語gai,大約在1300年左右進入英語。但辛普森發現,gai作為橫跨英法的一個雙語詞,存在于盎格魯-法語(或盎格魯-諾曼語)中,即英式法語,是法語的一種變體,為諾曼征服后英國上層社會人士所使用,一直到十四世紀都是如此。所以,gai是諾曼征服后通過資產打包而移交過來的遺產的一部分。因此它進入英語的時間要早于1300年,而應該是在1225左右,因為當時的英國人使用盎格魯-法語。至于gai是如何進入法語的,舊版《牛津英語詞典》的編輯們就無從知曉了。他們所能做的就是在gay進入英語后賦予它許多不同的意思,大多數是圍繞“full of joy or mirth”(充滿喜悅或歡樂)這一意思展開的,比如人們可能是“歡樂的”(mirth),而婦女(通常在詩歌中)則看上去是特別“喜悅的”(joyful)或“歡快的”(gay)。“歡快的馬匹”(gay horse)是“歡騰的”(pranced),而詩歌享有“歡快的學問”(gay science)這樣的美名。
辛普森指出,gay這個詞到了十七世紀中期,意思發生了變化,朝著更加放蕩不羈的方向發展,多指人們沉緬于社交快樂(addicted to social pleasures),而且通常含有道德墮落的意思:gay lotharios(放任的浪蕩子)、gay dog(a man fond of revelry,放蕩自我的男子)以及類似“放蕩”“不道德”之類的表達出現了。
十八世紀英國詩人威廉·考珀(William Cowper)《致年輕女士》(To a Young Lady, 1782)一詩中有這樣兩行:Silent and chaste she steal along/ Far from the world’s gay busy throng.(她靜默而貞潔,悄然前行,/遠離塵世喧囂、熙攘的歡騰。)gay在詩行中的意思還是“歡騰”。可是到了十九世紀中期,事情就變得更糟糕了,已經可以將妓女視為gay women(蕩婦)了,也就是說gay可以用來指代妓女了。
到了十九世紀末,gay擁有了兩副面孔:一方面是無憂無慮、快樂幸福,另一方面則是放縱享樂、道德敗壞。到了1935年,這兩副面孔混合成了一張完整的臉,誕生了一個新的意思“homosexual” (同性戀者),出現在了印第安納州阿普蘭出版的一個黑社會的詞匯表中。從此之后,這個用法開始遍地開花。但是,埃里克·帕特里奇編撰的《英語俚語俗語詞典》里則認為gay作為“男性同性戀者”的意思最早是1945年在美國、1955年在英國開始流行的,在此之前gay既可以指男同性戀者,也可以指女同性戀者。(Homosexual, of either sex, but at first usage of the male: common in US since 1945, and, since ca. 1955 in Britain.)
![]()
埃里克·帕特里奇編撰的《英語俚語俗語詞典》第八版
辛普森進一步指出,《牛津英語詞典》第一版將gay與不道德、不良行為相聯系的時間定在十七世紀中期“未免也太遲了點”。根據新獲得的證據,早在十五世紀早期,人們已經賦予了它某種“淫蕩的”意思,出處在《中世紀英語詞典》里。不過,這種用法使用時間不長,僅僅存續了五十年。另外,據喬叟專家研究,喬叟在十四世紀晚期曾使用過“som gay gerl”,這里的gay girl應該解釋為“浪蕩女子”(lascivious girl)。上文提及的gay lotharios大約出現在1637年,例子來自劇作家詹姆斯·雪利(James Shirley)的《快樂夫人》(The Lady of Pleasure)。那么,根據喬叟專家所提供的例子,gay表示“不道德”或“不良行為”的意思的時間應該大大提前了。
![]()
詹姆斯·雪利著《快樂夫人》
讓我們再回到本節開頭,如果說gay作為“同性戀者”的意思最早出現在1935年(也有人認為或許更早,比如朱莉婭·克雷斯韋爾[Julia Cresswell]編撰的《牛津詞源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Word Origins],在gay詞條中就認為gay表示“同性戀”意思要早于1930年代),或者是1945年,那么林語堂先生用The Gay Genius作《蘇東坡傳》的書名就無可厚非了,那時gay 雖然具備了“同性戀者”的意思,但這個意思尚未普遍流傳,普遍流傳還要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