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75歲的蘇永欽大法官講課,你會感覺到一種如飲瓊漿的美妙,法律知識從他嘴里娓娓道來,你會感受到法律的無窮魅力。這或許是我們那些習慣于“原告、被告、辯護人、代理律師觀點于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的法官望其項背的。就我看來,我們的法官寫判決書也像我們律師寫代理詞一樣,要有寫奏折(權威)、寫論文(論證嚴謹)、寫情書(合情合理)的心態。可惜,這些年我們的法律文書越來越不講“理”,越來越言簡意賅,當然也就越來越武斷,還美其名曰“說多錯多”。100年后我們研究這樣的法律文書,后人是不是會嘲笑我們的幼稚?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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