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消費者都有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不以消費者個人的身份為轉移,也不以購買了何種商品為轉移
據1818黃金眼、中國藍新聞報道,張女士逛杭州一家LV店時,男友在店員推薦下,花94500元給她買了一只被宣稱“全國僅兩只”的鴕鳥皮包。張女士回酒店后發現包身明顯色差,查證后懷疑該包為已在多地展銷半年的陳列樣品。然而,品牌方僅同意換貨或等價置換、拒絕退款,涉事包已送LV公司鑒定。
這本是一場正常的維權事件。只不過,9萬多元的LV包、一對00后情侶等因素疊加到一起,讓不少網友質疑,已經能花9萬買包了,還在乎這點缺陷嗎?還有的“酸味”太重,如“真有錢,男女朋友送10w”“換個女朋友吧,收個禮物還去退換貨的不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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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質疑很可笑。正常的邏輯應是:都花這么多錢買一個包了,難道不是想著它沒有缺陷,或者說不該出現“不該出現”的缺陷嗎?難道正常人的心理不該是:90塊我也就忍了,9萬塊你讓我如何忍?花高價錢買的是高品質,不是“不在乎”。慷他人之慨、勸他人大度,其實恰恰展現出一種狹隘的偏見與嫉妒。
6月13日,張女士錄制視頻回應了質疑,稱所做的一切只是在行使一個普通消費者本該擁有的權利。其落落大方、有理有據,贏得了很多點贊。道理很簡單,任何消費者都有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不以消費者個人的身份為轉移,也不以購買了何種商品為轉移。
網絡上還有一種聲音比較典型——“沒戴帽子口罩好評,至少堂堂正正了”。這是說張女士在維權時,直接露臉了。即使戴上帽子口罩,又如何呢?消費者在維權時,也有保護好自己隱私的權利,二者并不對立。
在網絡維權事件中,人們注意到當事人的年齡、相貌、財富等“周邊信息”,是出于天性,可以理解。這些無關緊要的信息點不是不可以討論,關鍵是要守住邊界,需要顧及當事人的隱私及人格權,不能對當事人進行無端的指責、貿然的揣測。正如張女士所說,歡迎大家理性討論,不要再造黃謠,也不要再憑空貼標簽,編造不實的言論。
當然,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在11億多網民構成的浩瀚輿論場里,出現一些跑偏的言論也很正常。在張女士發視頻回應后,絕大多數網友都表示支持,還有的網友明確抨擊“歪樓”的聲音。這讓我們看到,善意依然是網絡社會的最大剖面,這也正是越來越多人敢于、愿意通過網絡維權的底氣所在。而這種無形的支持,我們每個人都需要。
事實究竟如何,還有待當事方回應及相關部門的介入。但無論如何,一起上了網的維權事件,公眾應當關心的核心議題是產品存在怎樣的瑕疵,涉事門店及銷售人員存在怎樣的過錯、侵犯了消費者什么權益、應當受到怎樣的處罰,而不是去點評消費者。
奢侈品牌何以奢侈?不只在于商品原材料、制造工藝這些硬件,更在于其服務水平、購物環境、消費體驗乃至售后服務,都要比普通商品高幾個段位。網絡讓更多產品細節和服務質量得以公開,某些奢侈品牌是否經得起審視,又是否能夠改進自身,亦或是被剝去華服、褪去光環,就看如何表現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翟禮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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