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7歲的少年,從河北鹽山老家出發時,大概從沒想過,自己會再也回不來。
近日,河北鹽山的高先生向荔枝新聞講述了一個令人心碎的故事。
2024年起,他17歲的弟弟就讀于山東一所職業學校。今年年初,學校把弟弟安排到了安徽蕪湖一家汽車部件公司實習。誰都以為這只是一次普通的校外實踐。
可到了2026年5月11日,一切都變了。
那天晚上,高同學的哥哥忽然接到了實習老師打來的電話。電話那頭,老師說:高同學提出不想繼續實習了。
掛了電話之后,再也沒有人能聯系上他。
幾天后,家人等來的不是弟弟平安回來的消息——而是他的遺體,在當地的一處河道中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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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被拒,一個17歲少年選擇出走
高同學失聯之前,到底發生了什么?
高先生的回憶讓很多網友看完之后心疼不已。他告訴記者,事發前一天,弟弟給家里打過一次電話。電話里,弟弟用很低落的語氣告訴哥哥,自己的身體不舒服,想跟實習班長請假休息一天。
但對方的回復讓他很無奈:需要醫院開證明才能準假。
一個遠離家鄉、身處陌生城市、白天晚上都在高強度勞動的十幾歲的孩子——在身體已經發出警報、實在撐不住的時候,連“請一天假”的自由都沒有。
更讓人窒息的是,高同學還跟哥哥提到了每天大約需要工作12個小時。
一個17歲的少年,還沒有滿18歲,一個人孤零零地待在外地,每天重復著高強度的體力勞動。當他終于想喘口氣、只是請個假時,卻被告知必須去醫院“開個證明”。
然而還沒來得及去醫院,他卻永遠地離開了。
事后,有關高同學的死因,警方的調查結論已經出來:排除他殺,系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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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上六天班,底薪只有1900元,這是“實習”還是“廉價勞動”?
高先生越想越不對勁。他向荔枝新聞記者展示了弟弟生前簽訂的那份三方協議——協議全稱是“職校學生崗位實習三方協議”,落款處有學校、學生、企業三方的蓋章和簽字。
翻開協議,里面的條款更是讓人怒從中來。
協議寫得清清楚楚:高同學的實習期從2026年3月28日開始,為期整整6個月。也就是說,他被從河北送到山東,再從山東被安排到蕪湖,在大半年里,一直被當做底層勞動力被消耗著。
再看工作時間——白紙黑字寫著:一周工作六天,期間安排調休。
而且,根據協議中的描述:一個已經17歲、尚未正式踏入社會的少男,每天早上從公司宿舍爬起來,背著工具走到車間,在那里被機器聲、生產線、高強度體力勞動團團包裹著,生活里每天只有工作、吃飯和睡覺,晚上回去甚至累到不想和家人多打幾分鐘電話。
然而,這樣一份比正職員工還要艱苦的“實習工作”——底薪每月只有 1900元,再加上少量補助。
而同期,2026年蕪湖市的最低月工資標準是多少?
截至目前,蕪湖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明確為1900元。
也就是說,一個未成年孩子每天工作12小時、一周工作6天,拿到的底薪勉強與蕪湖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1900元持平。加上少量補助,一個月到手可能也就2000元出頭。折合成時薪——大約只相當于7至8元錢。與協議中安排給他的高強度工作負荷相比,這樣的薪資水平顯得更加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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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最后:出門買飯,再也沒回來
根據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向荔枝新聞記者的解釋,事發那天晚上,高同學跟身邊的同學說“出去買飯”,隨后便離開了宿舍,從此再無音訊。第二天一早,實習老師發現高同學一整晚都沒有回宿舍,而且電話也打不通,這才慌了神。
但太晚了。一個鮮活的生命,已經無法被挽回。
警方最終的調查結果里,給出了“排除他殺”的結論。但仍然留下了一個無法解答的巨大黑洞:那個17歲少年,在出門買飯的那一刻,究竟經歷了什么樣的心理崩潰,才會選擇徹底放棄自己?
是不是那張始終不被批準的請假條,成了壓垮一個17歲少年的最后一根稻草?答案,恐怕再也沒有人能告訴他家人了。
學校:“安排實習不假,但事發前他說去買飯”
在媒體介入后,涉事學校作出回應稱,事發前該學生跟同學說是去買飯,然后就沒再回來,目前校方正在著手處理善后事宜。
實習公司那邊,相關工作人員一聽說記者準備采訪,直接表示事情會“上報領導,不便作出任何回應”。
一石激起千層浪。網友們看到這個新聞后,憤怒的心已經快按捺不住。
不少網友發出靈魂拷問:
“職業學校安排所謂的‘實習’,無非是把學生‘賣給’工廠充當廉價的勞動力而已。”
“孩子每天辛辛苦苦干12個小時的體力勞動,一干就是一周六天。想請一天假,還要開證明。這樣的生活環境,把孩子逼到崩潰,究竟誰來負責?”
“如果那天老師批準了他請假讓他好好休息一下,是不是悲劇就不會發生?”
制度的漏洞,正在把學生送入黑洞
這樣的遭遇并非個案。稍微環顧一下四周,就會發現這其實是一個極其普遍的問題:職業學校在安置學生頂崗實習的過程中,實際安排的工作強度嚴重超出學生負荷、超長加班、夜班現象非常突出;學校與企業之間為了降低管理成本,往往簽下各種不符合《職業教育法》和《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的條款。
根據2025年新修訂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無論是跟崗實習還是頂崗實習,實習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法律法規來執行。
但很多職業院校的所謂“實習”,本質上已經演化成了學校把學生賣給企業充當廉價勞動力。學校可以借此省去管理學生的成本、甚至能從中間賺取差價、充實部門經費;而企業更是用比正式員工低得多的成本,換來了學生資源高強度的勞動回報。
但高同學的事實在提醒所有人:高強度、低底薪、全年無休的“實習”,不是磨礪意志。有時候,是真的會死人的。
網友思路:深挖學校與工廠間的協議以及工廠與學校相關人員的利益往來,這種實習強度底薪至少是4000起步,給學生僅1900,其他錢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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