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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記者表示,他曾接到一位四川宜賓的家長求助,因為兒子叛逆難管教,她送孩子到河南嵩山少林武校“矯正”,繳納19800元學費,結果發生挨打、逃學、抽煙等現象,便要求對方退賠學費。雙方協商未果,她便向記者曝光。記者介入后,這件事很快得到解決,退費、學籍等問題得到妥善解決。這位家長轉頭就要求記者刪除素材,并稱孩子是未成年人,“相關采訪照片、素材還請妥善封存,不要對外傳播”。
從這位記者在社交媒體中披露的信息來看,他應該并未回應、或者拒絕了家長的要求,在朋友圈里公開了與這位家長的聊天記錄。家長在隨后的溝通中,表現得愈發“聲色俱厲”,聲稱公開私人聊天內容涉嫌侵犯隱私權,并表示要投訴。
這件事,被不少人比作“農夫與蛇”。我有些不同意見,在本次爭議中,家長和記者都表現出對公共媒體的誤解。
家長的態度轉變,顯然把媒體曝光當成了工具。這也是國人常見的認知誤區,媒體被當成了“青天大老爺”的延續,跟攔轎喊冤有相似的作用。盡管很多喊冤的人的確遭遇了不公,但往往沒有能力了解并遵循程序正義,反而寄希望于更“高效便捷”的方案——尋找更大的權力來主持公道。
在制度層面,這常常是底層求告無門的無奈之舉,程序監督的失效逼著一些受害者不得不劍走偏鋒,出現嚴重不公的社會事件,程序失效的制度反思無疑是必要的,這是另一個話題,在此不表。
問題在于,久而久之人們也會產生某種曝光依賴,把媒體當成實現自身訴求的工具。尤其自媒體時代到來,新聞的制作和傳播成本都大幅下降,當事人和管理部門對輿情的忌憚,更讓這類媒體曝光行為有了越來越多的功利色彩,叫媒體來是幫我解決問題的。
公共媒體是公器,因保護人的基本權益和公共利益而介入。但媒體不負責裁決和審判,新聞曝光過程中,也包括將復雜性呈現于公眾面前,這并非服務于曝光者的個體訴求,在不少情況下,甚至可能因曝光出現所謂“反轉”,導致曝光者反被批評。
倘若記者描述屬實,這個家長最初向記者爆料的“用”,和訴求得到滿足后對記者的“棄”,是用完即棄的涼薄,更是把媒體公器當做私人工具的雞賊。
記者在處理過程中,似乎也不夠尊重公共媒體的專業性。目前該新聞沒有見諸公共媒體,都是記者通過社交媒體爆料。至少到現在為止,記者讓渡了自己的職業身份,反而把自己代入了新聞事件,用一個“農夫與蛇”的故事讓最初的新聞事件失焦。
首先,這位記者接到爆料后,立刻驅車趕往現場。這種熱情值得鼓勵,但在進入現場前,記者應提前分析事件的新聞價值和公共屬性。家長和學校關于退費額度的爭議背后,到底是否存在、或者存在哪些侵害公共利益的隱憂,是這家武校如楊永信之流、涉嫌以“矯正”的名義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還是違規收費、教育疏漏?對新聞的預判,決定了值不值得報道,應該怎樣報道。有所準備,才能在實際采訪和調查時不斷深入,最終決定要推翻預判另辟方向還是延著思路繼續發掘。
記者,尤其是調查記者,不該只還原一次爭議過程,而應該帶著常識、思考和好奇心展開調查,這樣才能避免被人所“用”。
從聊天截圖來看,最初家長表現得還比較客氣,“結果我這邊很滿意。因此決定不再做新聞曝光,辛苦您專程趕來,麻煩本次采訪稿件及相關素材全部封存不予刊發,感謝理解”。這位記者隨即兩連問,“怎么退的,退了多少錢?”“這個信息是你發的還是教育局?”
家長要求撤回采訪素材,屬于撤回同意,她可以如此主張,但記者也可以用合理理由駁回。但這個記者開始追問甚至隱隱設置被害猜想,言語中假設了教育部門拿著家長手機發信息的場景。家長回復“我發的”,記者便開始質問,“你先搞清楚媒體職能,不是你想曝光就曝光的!我要把你發給我的內容加進新聞稿里。”
我理解記者得知家長撤回同意的不甘,但這樣的回復已經近乎威脅。什么叫“不是你想曝光就曝光的”,這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都可以曝光,也可以撤回,但只要公共媒體認為滿足涉及公共利益并保證客觀真實,并作信息脫敏,仍然可以繼續刊發。
但這個記者并未通過媒體人的方式,繼續開展調查,而是威脅把撤回同意的內容進行曝光,并且真這么做了。所有調查報道的方向瞬間偏移,這個14歲的孩子家庭成長環境如何,為什么“難管教”,家長為什么選擇送到這么遠的武校,武校是否以“矯正”的名義招生,收費標準如何,矯正方式是否合理,是否涉嫌侵犯未成年人權益……所有事關公共利益的深度討論突然中止。取而代之的,是記者和家長的矛盾。
如果這個送孩子去武校“矯正”的新聞真有價值,那就不會僅依賴家長和孩子這一個信源。而且單一信源也無法構成新聞,該記者在家長撤回同意后,可以明確拒絕其要求,并且表示會做信息脫敏。但他偏偏選擇將私人對話公之于眾,甚至威脅把這個對話寫進報道,這已經是將私人情緒置于新聞之上了。
我在做調查記者的時候,也遇到過幾次采訪對象反悔的情況。我通常是先做保證,強調會隱去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和地址等等。然后再“磨”,反復申明這一事件對保護公眾權益的重要性,好言相勸。如果還有極個別比較堅持的,我也會尊重對方意見,無非就是繼續增加采訪對象嘛。
如果這家武校真的有問題,那受害的孩子肯定不止一個,記者多花點時間做更全面的采訪,包括學生、家長、老師、校方等等,反而更符合新聞操作規范。如果這家武校沒問題,只是一次簡單的民事糾紛,那么這個新聞從一開始就不成立,這個記者更不必激動。并不是所有事件都能當選題,社會記者的生涯里,本就充滿了起伏與挑戰。
多年前,我還是個小記者,一位記者同事的話至今還記得,“記者是個仰仗陌生人慈悲的行業”。
受訪也好,爆料也罷,新聞總是充滿了不確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業障和煩惱,記者不必扮演英雄,也沒那么多悲情,做好一個又一個采訪,了解一個又一個故事,盡可能用思考和勇氣發掘深度,盡可能用事實逼進真實。站在第三方,我們當然可以說那個家長功利、雞賊,但站在那個記者的角度,這樣的回復已經涉嫌用媒體的話語權威脅,并且用自己的社交媒體曝光私人對話,也算不上磊落。
還是那句話,如果真覺得這個新聞有價值,有很多方法來推進,比如采訪更多學生和家長,比如采訪管理者,比如做信息脫敏……但不包括把自己變成新聞。
因此,從這個記者的表現來看,他在朋友圈公開了受訪人的對話截屏,在社交媒體上不斷曝光采訪進程,但似乎深度報道還沒有什么突破,反倒通過這些爆料,讓記者打破記錄、觀察、思考的邊界,讓話語權成為武裝自己的利器。在我看來,這種言行跟那位家長并無太多不同,同樣是把新聞這一公器“工具化”,也將新聞專業主義的準則拋到腦后。許多人感嘆新聞已死,而殺死新聞的,既有巨大的幽靈,也有爆料人與從業者的功利。
這條尚未見諸報端、卻已經在網絡上引發爭論的“新聞”,不是農夫與蛇,也不是什么敲鑼女的再現,而是雙方共同譜寫的新聞的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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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藝術家劉旭星的“藝術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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