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DOLC)
德國護理費用不斷上漲,最近關于“是否降低子女承擔父母護理費用門檻”的討論再次引發廣泛關注。不過在新政策真正出臺之前,目前德國仍執行2020年開始實施的《親屬減負法》(Angeh?rigen-Entlastungsgese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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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父母入住養老院后資金不足,子女究竟需不需要承擔費用?答案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樣。
什么時候會涉及“父母贍養費”?
通常情況下,老人進入護理院后,費用首先由以下幾部分承擔:
本人養老金;
護理保險(Pflegeversicherung)補貼;
個人儲蓄和資產;
其他收入來源。
只有當這些資金全部不足以支付護理費用時,社會福利部門(Sozialamt)才會介入,并有可能審查子女是否需要承擔部分費用。
最關鍵的數字:年收入10萬歐元
目前德國法律規定:
只有當子女個人年稅前總收入(Jahresbruttoeinkommen)超過10萬歐元時,才有可能被要求承擔父母護理費用。
如果收入低于10萬歐元:
通常無需支付父母護理費用;
個人資產一般不會被審查;
自住房產通常不會受到影響。
因此,對于絕大多數普通工薪
家庭來說,目前并不會因為父母入住養老院而直接承擔費用。
配偶收入不計入10萬歐元門檻
許多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是:
夫妻合并收入超過10萬歐元怎么辦?
答案是:
德國目前只看子女本人的收入,而不是家庭總收入。
例如:
丈夫年收入7萬歐元;
妻子年收入8萬歐元;
家庭總收入15萬歐元。
如果需要承擔護理費用的是丈夫的父母,那么由于丈夫個人收入沒有超過10萬歐元,原則上仍無需承擔父母贍養費。
兄弟姐妹如何分擔?
如果一個家庭有多個子女,情況會更加復雜。
若多個子女收入都超過10萬歐元,社會福利部門會按照各自經濟能力比例分擔費用。
如果只有一個子女超過10萬歐元,而其他兄弟姐妹未達到門檻,那么超過門檻的子女只承擔自己應承擔的部分,不必替其他兄弟姐妹買單。
孫子女、親戚和兒媳女婿不用承擔
德國法律對于贍養責任劃分非常明確。
以下人員通常不承擔父母護理費用:
孫子女;
外孫子女;
兄弟姐妹;
堂表親屬;
兒媳或女婿(Schwiegerkinder)。
因此,社會福利部門不能直接向這些人追討護理費用。
社會福利部門能隨便查收入嗎?
2024年底,德國聯邦社會法院作出重要判決。
法院明確指出:
政府部門不能無理由要求所有子女公開收入情況。必須先有合理跡象表明其收入可能超過10萬歐元門檻,才可以要求提供詳細收入證明。
例如:
公開職業信息;
高收入行業背景;
公開可查的商業信息。
只有在存在這些合理依據時,相關部門才能進一步調查。
未來政策可能發生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德國聯邦政府正在討論護理體系改革。
衛生部長提出重新審查現行10萬歐元收入門檻,希望讓更多子女參與父母護理費用分擔,以減輕地方政府財政壓力。
不過截至目前:
相關改革尚未正式通過;
10萬歐元門檻依然有效;
現行規則仍然適用。
一句話總結
按照德國現行法律,大多數普通收入家庭無需承擔父母養老院護理費用。只有當子女個人年收入超過10萬歐元時,社會福利部門才可能要求分擔相關支出。而關于未來是否降低這一門檻,目前仍停留在政治討論階段,尚未成為正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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