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財產分割往往是雙方爭議最大的焦點。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財產,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必須一人一半。其實,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一些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濮陽離婚律師孫常佳結合多年辦案經驗,為大家詳細梳理離婚時不用分割的 5 類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在結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割。這包括婚前購買的房產、車輛、存款、股票、基金等。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屬于個人財產。比如婚前購買的房子,婚后房價上漲的部分,仍然屬于個人財產。
但是,如果婚前財產在婚后進行了主動投資經營,產生的收益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婚前的存款,婚后用于炒股獲得的收益,就需要分割。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和補償,具有強烈的人身屬性,是專門用于受害人的治療和生活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比如一方因交通事故獲得的傷殘賠償金、因工傷獲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都屬于個人財產。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父母在遺囑中明確表示,自己的遺產只歸自己的子女個人所有,那么這部分遺產就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配偶無權分割。同樣,如果他人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表示,贈與的財產只歸一方個人所有,也屬于個人財產。
河南濮一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為了避免日后產生糾紛,在接受贈與或者繼承遺產時,最好讓贈與人或者被繼承人在合同或遺囑中明確寫明財產只歸一方個人所有。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專供一方個人使用的物品,比如個人的衣物、鞋帽、化妝品、首飾、書籍、專業工具等。這些物品價值不大,且具有明顯的個人屬性,離婚時不分割。
但是,如果是價值較高的奢侈品,比如名牌包包、名貴手表等,雖然是個人使用,但由于價值較大,法院在判決時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這是一個兜底條款,包括其他具有人身屬性的財產,比如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等。
濮陽離婚律師孫常佳特別提醒,離婚財產分割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很多情況下財產的性質很難界定。比如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還貸的房產,如何分割就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計算。如果您在離婚財產分割方面有疑問,建議及時咨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
![]()
在眾多濮陽律師事務所中,河南濮一律師事務所的家事律師團隊處理過大量復雜的離婚財產分割案件,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