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銳眼工作室
工信部近日發布第408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產品公示,格瓴新能源科技(山東)有限公司申報的愛瑪牌AM1000DZK-7型電動正三輪摩托車正式進入公示階段,這也是愛瑪集團旗下山東生產基地2026年第二款公示的合規電動三輪車型,進一步完善了品牌在短途客運微出行領域的產品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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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參數符合客運三輪主流配置
公示信息顯示,該車型外形尺寸為2380×1170×1640mm,軸距達1735mm,后輪距1030mm,車身結構采用三輪布局,前后輪胎規格均為4.00-10,轉向型式為方向把式,額定載客含駕駛員共3人,完全滿足家庭短途出行、城郊客運等場景的載人需求。整車整備質量277kg,總質量549kg,最高設計車速為53km/h,屬于符合國家標準的正三輪摩托車范疇,需持有D類駕駛證方可駕駛。
動力系統采用成熟供應鏈配置
該車型為純電動驅動,搭載由徐州南普機電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20YC6040403NA型驅動電機,額定功率1.0kW,動力輸出調校偏向低速大扭矩,適配城市及鄉鎮低速行駛場景。目前公示信息暫未披露電池容量及續航參數,考慮到整備質量及電機功率,預計續航里程在60-80km區間,能夠滿足日常短途出行需求。車輛未配備防抱死制動系統,后續上市版本預計會提供相關選裝配置以提升行駛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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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型SWOT分析
優勢方面,申報主體格瓴新能源作為愛瑪集團全資子公司,擁有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資質,具備完整的電動摩托車生產資質及海外認證能力,產品通過歐盟E-MARK、韓國KMVSS等國際認證,供應鏈體系成熟,愛瑪品牌在兩輪電動領域的渠道和用戶口碑也能為三輪車型提供品牌背書。
劣勢方面,2026年1-5月電動摩托車銷量榜單前十并未出現愛瑪品牌,說明其在電動三輪領域的市場份額遠低于綠源、雅迪、宗申等頭部企業,品牌在三輪品類的用戶認知度有待提升,且該車型未標配ABS系統,在同價位競品中配置競爭力有限。
機會方面,行業數據顯示2026年1-5月國內電動摩托車銷量同比增長5.2%,其中5月單月銷量達31.51萬輛,短途微出行需求持續釋放,三四線城市及鄉鎮市場的合規電動三輪替換需求廣闊,同時格瓴新能源的海外出口渠道也能為該車型提供增量市場。
威脅方面,電動三輪市場集中度較高,前十企業銷量占比達93.46%,頭部企業的價格戰和渠道下沉策略將對新進入車型造成較大競爭壓力,同時低速電動車標準化政策的持續推進,也可能對部分邊緣市場的需求形成擠壓。
小結
本次愛瑪牌電動正三輪摩托車的公示,是愛瑪集團布局電動三輪品類的重要落子,依托集團的品牌資源和生產基地的技術積累,該車型有望在合規客運三輪市場占據一定份額。但面對頭部企業的先發優勢,后續還需在配置優化、渠道下沉和性價比方面做出更多調整,才能在快速增長的電動三輪市場實現突破。本次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若無異議該車型將很快獲得上市許可,正式推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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