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你我參與 守護未來 防范青少年藥物濫用”宣傳教育工作,增強青少年識毒、防毒、拒毒的意識和能力,6月18日上午,河南省洛陽市汝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干警走進汝陽縣中專,為現場500余名師生帶來一場題為“青春無‘毒’——防范青少年藥物濫用”的禁毒法治宣講課。
打破認知誤區——藥物濫用不止是“毒品”
宣講伊始,法官助理葉甜甜向同學們拋出一個問題:“提到‘毒品’,你腦海里浮現的是什么?”很多同學想到的是海洛因、鴉片,而現實中,真正的危險早已擺脫了固有標簽——它們可能是一杯“網紅奶茶”、一支“上頭電子煙”,甚至是一片號稱能提神的“聰明藥”。她告訴同學們,我們今天面對的,不再僅僅是傳統毒品,而是不斷變異、極具偽裝性的新型毒品和被濫用的處方藥,這場“隱形風暴”,已經悄無聲息地刮到了青少年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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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一念之差,天堂變地獄
葉甜甜結合真實案例及禁毒宣傳視頻深入剖析:重點高中尖子生為高考捷徑服用“聰明藥”,最終毒癮發作、在考前崩潰入院;15歲少年因誤入網絡“OD”(過量服藥)群體,一次服用148片鎮咳藥,身心遭受不可逆損傷;青少年在KTV被誘騙食用搖頭丸,留下終身案底。她用當事人的悔悟告誡同學們:“我以為能戰勝誘惑,直到毒癮像毒蛇一樣纏住我,才明白毒品比我狡猾一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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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紅線——不是“玩一玩”那么簡單
宣講中,葉甜甜詳細解讀了涉毒違法犯罪的法律后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7條明確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死刑。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構成犯罪,最高判處7年有期徒刑;強迫未成年人吸毒從重處罰。非法持有毒品達到一定數量即構成犯罪;在宿舍、出租屋等場所容留他人吸毒,同樣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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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吸食、注射毒品將面臨拘留、罰款甚至社區戒毒的處罰。吸毒記錄會進入全國禁毒信息系統,終身跟隨——即使戒斷多年,住酒店、坐火車、考駕照時仍可能被查驗。這不是“污點”,而是人生的枷鎖。
學會拒絕——保護自己是第一道防線
識別身邊危險信號的技巧——發現同學突然大量花錢、情緒亢奮后極度疲憊、成績驟降、無故逃課,或發現錫紙、改裝吸壺等可疑工具時等。
· 不買、不吃、不喝陌生人給的任何藥物、電子煙或零食
· 不在非醫療渠道購買處方藥
· 發現藥物濫用線索,及時向學校或公安機關報告
· 牢記四不原則:不吸毒、不存毒、不勸人吸毒、不包庇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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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講結束后,法院干警向在場學生發放禁毒知識宣傳頁,內容涵蓋常見毒品偽裝形式、涉毒法律后果及求助渠道,方便同學們課后學習、互相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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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動是汝陽法院“送法進校園”系列的重要一環。下一步,汝陽法院將持續發揮司法職能,以法治之光照亮成長之路,以司法之力筑牢青春防線,讓每一位同學都能遠離藥物濫用之害,在法治的晴空下書寫人生的精彩篇章。(葉甜甜)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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