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彥君
男子私藏槍支不但不上交,反而拿出來借給朋友拍照炫耀,最終被警方查獲......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分局荊溪派出所聯合刑偵大隊破獲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犯罪嫌疑人周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不久前,荊溪派出所民警在辦理一起案件時,發現涉案嫌疑人田某手機中存有手持槍械的照片。這一異常情況引起民警高度警覺,立即展開溯源調查。
經進一步工作,民警確認照片中的槍支系周某所有,遂果斷出擊將其抓獲歸案,并在其家中現場查扣涉案槍支。
經調查,該槍支系周某已過世的爺爺遺留。數月前,周某出于炫耀心理,將這支火藥槍交給朋友田某等人持械拍照,之后又藏匿于家中,直至被民警查獲。經南充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該自制火藥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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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民警介紹,周某明知我國槍支管理法規嚴禁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卻拒不主動上交,長期在家中藏匿保管,用于玩耍、炫耀,其行為已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涉案槍支已被依法收繳,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據警方介紹,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屬于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前,順慶公安已發布《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點擊查看)》,望廣大群眾轉發周知。家中如有遺留、撿拾的槍支彈藥,請主動上交公安機關,切勿心存僥幸。同時,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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