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信用中國了解到,6月12日,山西晉建集團三建有限公司(下稱“晉建集團三建公司”)被行政處罰,處罰機關為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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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顯示,晉建集團三建公司的違法事實是:負責施工的云岡商貿綜合市場項目將工程轉包給第三方。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同(綜隊)城罰決字﹝2026﹞第14號。
對此,處罰機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0.6%以上0.7%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6%以上7%以下的罰款。信用中國所公示的罰款金額為10.8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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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晉建集團三建公司在今年3月23日亦曾被行政處罰。澤人社行罰字﹝2026﹞第6004號內容顯示,該單位在晉城碧桂園二期一標段項目施工期間,未按處罰機關下達的澤人社監令字【2026】第2615號《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要求改正違法行為。澤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該單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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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晉建集團三建公司在2015年10月31日及12月8日,還因“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和“不按照施工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被處罰機關分別罰款10萬元、10.7766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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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山西晉建集團三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冊資本20008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李靜,公司由山西晉建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后者大股東為晉中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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