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偶然看到一位小有名氣的作家,在朋友圈發牢騷。說的是他前年出了一本新書,某“半生不熟”的編輯見面就討要“簽贈本”,他情面上拗不過,回去只好寄了一本。可上月,他赫然發現孔網上正掛賣一本他的“簽贈本”,雖然上款遮住了,但他從日期上一掐算,就曉得正是從那位編輯手中流出去的。他很氣憤,大罵人家是“小人”,還說立即微信質問了,只是不等人家回復就直接拉黑了。
坦率說,對于這樣的“氣憤”,我不是很能理解。作者送人的書,人家過后清理了,亦或者就是“賣”掉了,知道后有啥好生氣的呢?書貴在流通,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看到,我覺得這是好事啊,是為你找到更多讀者。一個,現在大家都住所有限,書本來就是要不斷處理的,幾乎都避免不了,這是很現實的問題;二個,我覺得恰恰相反,直接銷毀或者破壞書撕掉扉頁簽贈頁,作者感覺不舒服,似乎才更有道理。如果這樣子的人是“小人”,想錢鍾書楊絳夫妻倆生前接到那么多“贈書”,幾乎全叫保姆吳媽扔三里河小區垃圾桶了(據說當年就有嗅覺敏銳的書商專門等在那垃圾桶邊撿寶,還真拿到書信近200封),那得如何措詞譴責,不得請吳為山鑄兩尊鐵像到無錫文廟長跪不起啊?
不需要了的書卻非要保存,我覺得本沒什么必要。我有時買到那類特意撕掉簽贈頁的二手書,就覺得可惜。非要說人家是“小人”,轉手就“賣”了,好像人家窮瘋了就圖那幾塊錢,可現在的書能賣幾個錢啊,誰會真圖那三五塊,有什么可氣憤的呢?從經驗常理上說,人家也不大可能真賣你那一本了,因為你也沒什么大名,10塊錢包郵能賣掉都得謝天謝地,而是集中清理不要的書,然后二手書商挑下來掛網上的。直白地說,無非是你我的書與世上絕大多數作者的書一個命運,最終的歸途就是一公斤4元進了廢品收購站,而并不會因為扉頁上有你我龍飛鳳舞的“手跡”就可幸免于難,能掛到孔網流通已經足夠萬幸。“財富無量,饒益諸子”,這其實還是古佛精神,可千萬別去譴責,更不要去無情打擊,否則又一堆“絕版”二手書溢價百倍千倍,讓我輩窮酸又要半夜干嚎長嘯買不起,跌足長嘆如之何如之何。
這個事,我覺得反倒是“作者”們的觀念需要改變。你贈送出去的書,簽贈出去的“大著”,本就得有心理準備人家轉手就處理了,而且這種做法與人品好壞無關。你自己寫的書,要能好到人家千秋萬載當傳家寶,都不用主動簽贈了,完全可以像董橋們那樣,北上廣港都有代理商,簽名本直接溢價高收費,題上款三五千,要合影也行,只要你付得起價格。魯迅的簽贈本,上月拍賣是105萬元落槌(2026.5北京海王村“引玉—魯迅摯友內山兄弟舊藏及新文學專場”),錢鍾書的普本簽贈書“正品”目前行情也要五六萬(2026.6.19榮寶齋“吳泰昌先生舊藏專場”),陳寅恪則能賣出十幾萬(2024年12月“姜德明先生藏書專場”拍)。要我說,作者們要計較自己那讓出版社苦大仇深的滯銷書給“賣”了,還不如努力提升自己的“咖位”,然后可以不在意那三瓜兩棗買賣,從此“話語繽紛,恩仇一笑”。
我只能講,假若設身處地去想,作者感覺到微微不舒服,或許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有的時候,他送出去的“書”, 也不僅是書,還是“禮物”,甚至是在他心目中重于泰山的“禮物”,結果你倒好,轉頭就處理掉了,似乎真的很傷人。大概也是因為這種雙向困擾,這些年中國“書界”催生出了一種簽贈新潮流,就是作者不再提筆簽扉頁上了,而是另找紙條簽好夾在里頭,日后要人家處理掉時就無需撕書了,賣者不再有心理壓力,被“賣”那一方也可眼不見心不煩,從此招財辟邪兩相宜。當然,也有一種灑脫派,是“無字碑”簽贈法,我就有幸親歷過一回:話說去年,敝人好友A的好友B出版了一部學術著作,我只是偶然聊天時談及,結果數日后A上門來,夾了B的那本新著,說是“你喜歡,我找人家要的”——可我打開一看,扉頁居然是空白的,翻來覆去也找不到任何題贈落款,導致我至今都懷疑這是一種“無聲的抵抗”,即朋友A“假傳圣旨”,而B先生礙于情面不能不給,然后以這種“冰冷的沉默”法表達自己的威武不能屈,同時巧妙點咱不識趣。
但這個事的根本,我覺得還是在得改變作者們的“觀念”:你的贈書,人家轉手就“賣”了,不但不是“小人行徑”,還是一種“轉手慈悲”,不僅是在幫助宣傳你的東西,更是在讓書乃至知識與思想發揮到最大效用。這種固有觀念不變革,世間無數簽贈本,要么還得“撕”,要么就是徹底吃灰,兩種結局都不好。而且,這種事本身,從權利歸屬角度看,得從“接受者”角度想才更合理,也就是你說送出去的東西,那就是人家的東西了,人家怎么處理都是人家的自由,人家那樣處理了也未必就是輕視你了,作者們本沒有必要玻璃心,還破防上了。更犯不著如著名的賈作家那般,還要特意買回去再寄給受贈人,非得撕破臉羞辱對方一番才過癮。也確實會有些人,肯妥善保管那些贈書,但那只是人家厚道,是古風猶存,以及房子也得很大,屬于極少數人。書,還是要給人看的,散之則萬機齊亨,我也不愿“誠篤君子”們都走此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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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讀唐君毅的書,恰好看到一則相關“掌故”。說是唐君毅晚年,家中有近30柜藏書,“內中有些附庸風雅,近乎胡說八道的文章,多是著者贈送的”,某次“搬家時有同學建議把它們丟了,免得占地方”,唐君毅正色道,“一篇文章總是別人的心血,何況他送給我,我就該保存,還是暫時將它擺好,將來我會看的”(《唐君毅先生年譜長編》,頁575)。有些人會很妥善保管贈書,那只是人家厚道,古風猶存,以及房子也得很大——正如唐君毅家老傭人“金媽”嘮叨的,“年紀大了,房子也有一大間啦,還是晚晚寫呀寫,一兩點都不睡,這么辛苦做什么,還怕沒飯吃嗎?”這里面“房子大”顯然是關鍵。猶憶當年到港大港中大玩,本地朋友帶我四處參觀,亂入一處教授住宅區,朋友一臉羨慕地告知,本埠教授待遇是如何優厚,住所又是如何寬大。難怪鄭培凱盧瑋鑾教授們可以成為知名藏書家。
當然,以上種種說法,只是敝人一時感想如此。我自己從不接受作者贈書,所以不是為自己辯護。人微位卑,寒儉嗇薄,本沒幾個作者會給我贈書,偶爾有慷慨還眼挫者主動要贈送的我也都聲明不需要,因為我要讀自己可買,不想占小便宜,更不愿欠人情,惟受之有愧卻之不恭,為此似乎也無意中得罪過三五作者。迄今為止,我只接受過兩位作者的簽贈書,一是南京的董寧文先生,另一是蘇州藏書家何文斌先生,起因都是曾居便為他們查找過一二資料,倆前輩都是老派講究人,不過舉手之勞,非要以書示謝,發來信息要了我地址,咱也自忖不至于完全“贅食太倉”,也就拜領高情,并未矯情多話。想此前聽脫口秀演員劉旸的采訪,他說自己曾給別人發信息想寄自己的書,對方回說“不必了,我不看書”,他為此很受傷,反復控訴了10多分鐘,覺得對方很傷人,言行很不妥。可我覺著,人家很誠實啊,事前坦坦蕩蕩說明白,也省得他浪費自己一本書,還要搭上郵費錢,有何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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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這么覺得的,也是這么說的,自省無咎,愛誰誰記恨,沒有心理負擔。至于任何人的“親筆簽贈”,對我來說都沒有吸引力,除非轉手能賣個幾百幾千幾萬。可惜這樣的大牌“作者”,犯不著抽風搭理我,除非我狠狠罵了他,又不巧讓他看到了——想過去有位“京都靜源”教授,他老人家也在武漢待過的,據說還是什么“國際考古學暨歷史語言學學會會長”,某回私信揚言要告我這小蝦米,也可憐實誠人如我,坐等五六年不敢搬家,可至今等不到下文。
2026.6.23晚,敲于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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