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玉良
旅居南京一段時間,遍訪風景名勝與名人故居,成為我的一大樂趣。近日,走進四條巷77號,修繕一新的李公祠朱柱黛瓦,雕梁畫棟,照壁高七米,成為南京現存祠堂照壁中尺寸最大、等級最高的一座。這是紀念誰的地方?答案是李鴻章。但見參觀者進進出出,有拍照打卡的年輕人,也有扶杖細讀的老人。站在享殿正中,仰頭望著那八根大紅柱和鎦金菩薩雕塑時,一個問題在我的頭腦中始終揮之不去:李鴻章有何德何能,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中國,配享如此規格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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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座祠堂始建于1901年,是慈禧太后下令敕建的十處專祠之一。晚清腐敗政府紀念李鴻章可以理解,畢竟李鴻章是為這個政權服務的,不管他辦過多少害國害民的缺德事,他都是于清政府有功的。但李鴻章這個人,放在整個中國歷史上來看,可不能算是“有功之臣”。相反,他是一個可以與蔡京、秦檜、嚴嵩這些大奸臣并肩而坐的人物。我的看法,修他的祠堂如果是為了“保護文物”,應設跪像,李公祠改為李賊祠才對。
李鴻章的“功”是經不起細看的。他作為晚清首輔辦了三件大事,一是鎮壓太平天國農民起義,二是操辦洋務,三是籌建北洋水師并與日本作戰,但沒有一樣是成功的。鎮壓太平天國農民起義,是為腐朽的清王朝續命,其經營和領導的淮軍攻破天京后大規模屠城,李鴻章的頂戴花翎沾滿了太平軍將士的鮮血;洋務運動,他確實辦了江南制造總局、輪船招商局,開了近代化先河,但那些企業“由封建官僚掌權,機構龐大,經營不善”,且“從未向外國侵略者發射過一槍一炮,屠殺的盡是中國人民”;北洋水師,他傾注心血,號稱亞洲第一,結果甲午一戰全軍覆沒,丁汝昌自殺殉國,鄧世昌撞船殉國,李鴻章在戰后代表清政府與日本侵略者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臺灣就是經他的手割讓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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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論李鴻章之“過”,他的“過”是怎么洗都洗不白的。從簽署《中法新約》到《馬關條約》,從《中俄密約》到《辛丑條約》,中國近代史上最屈辱的一頁頁,簽字欄里都有“李鴻章”的大名。有人辯解說“他是替慈禧背鍋,本人做不了主”。這話只對了一半。簽約確實要朝廷點頭,但列強為什么每次都點名要他?因為他的表現一貫“符合列強的利益要求”,他的脊梁向來是軟的。更令人痛恨的是,李鴻章竟借簽約發國難財,據史料記載,李鴻章簽署《中俄密約》時,曾收受沙俄方面巨額賄賂,俄國外交部官員在回憶錄中直言“在東方,良心有它的價錢”。民間譏諷“宰相合肥天下瘦”,并非空穴來風。梁啟超估算其家產逾千萬兩,容閎稱其私產達四千萬兩,這些錢是從哪里來的?李鴻章絕對不是清官,他是歷史上可與和珅比肩的大貪官之一。
把“李公祠”升格為省級文保單位,保存的是建筑,不是歷史評價。但這個地方叫“李公祠”太尊敬他了,他何德何能可稱“李公”,叫李奸祠或李賊祠都更貼切。修繕團隊在技術上做得很好,“新舊可讀、原真可辨”,甚至刻意用現代材料復建缺損部分,讓參觀者一眼分辨真假文物。這是值得肯定的地方。歷史建筑應該被保護,因為它是歷史的見證;但李鴻章這個人,是不值得被歌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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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認可李鴻章這個人的。那些喪權辱國的條約給中華民族帶來的災難,遠大于他辦洋務的那點“貢獻”。他曾親手把臺灣割讓給日本,把東北的鐵路權賣給沙俄,把幾千萬兩白銀的賠款壓在中國百姓頭上。這樣一個人,怎么配叫“李公”?我的建議,“李公祠”不必拆,但名字必須改,應該把歷史真相寫清楚:這里紀念的不是英雄,而是一個在民族危亡時刻,選擇了保全自己而非國家的人。并且我認為:如果給他設一個“跪像”并把名字改為“李賊祠”,應該會吸引更多的游客來看看這個地方,順便打他的跪像幾個耳光,以泄心中的怨氣,如西湖邊上秦檜四賊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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