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低價倒賣網課能賺點“小利”,卻不知已觸犯法律。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認定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低價售賣他人網絡課程,構成著作權侵權,判令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案情回顧
陳某系《今夜來補課講座課》《三土PS插畫基礎班》《三土板繪插畫進階班》網絡授課視頻的著作權人,其于2023年在“CCtalk”網絡平臺開設并運營“銀河CG繪畫學院”賬號,專門出售《三土PS插畫基礎班》等課程視頻,依法享有對上述作品的著作權。
之后,陳某發現,某公司在某網絡平臺經營的店鋪,以“Redum三土PS插畫基礎班+今夜補課Redum色彩插畫教程素材筆刷齊全”為商品標題,低價售賣課程,標價僅0.05元起,實際付款金額均為1.99元。該公司未經陳某任何許可,擅自倒賣其享有著作權的網課,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陳某將該公司訴至福鼎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庭審過程中,陳某確認涉案被訴侵權商品鏈接已被刪除。
法院審理
福鼎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某作為涉案網絡授課視頻的著作權人,其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合法權利,依法應受法律保護。某公司經營的店鋪,在未經陳某許可、未取得合法授權的情況下,通過百度網盤的方式向公眾提供涉案課程視頻,使得公眾可以下載、觀看,該行為已侵害了陳某對涉案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于賠償數額,因陳某未能舉證證明其因被訴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損失,也無法證明某公司因侵權行為獲得的違法所得,法院綜合考量涉案作品的知名度、被訴侵權商品的標價、實際銷量、涉案店鋪數量,以及侵權行為的性質、造成的后果,同時結合陳某系批量維權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等相關因素,依法判令某公司賠償陳某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6000元。
法官說法
網絡培訓課程作為常見的視頻作品,其包含的教學內容、講解思路等均是著作權人智力成果的集中體現,具有獨創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要件,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信息網絡傳播權是著作權人享有的重要權利之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任何主體不得擅自通過網絡平臺、網盤等方式,向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載、觀看服務。無論侵權人是否獲利,其行為均侵害了著作權人對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打破正常的網絡課程市場秩序,必須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
隨著網絡培訓的普及,網課已成為著作權保護的重要領域,切勿抱有“低價倒賣無大礙”“賺點小利不違法”的僥幸心理。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和知識產權,自覺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規定。
經營者在網絡平臺開展經營活動時,須嚴格審核所售商品的合法性,不得擅自轉載、倒賣、傳播他人享有著作權的網課、視頻等作品,避免陷入侵權糾紛。
同時,著作權人若發現自身作品被擅自倒賣、傳播,應及時固定證據,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等方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共同營造尊重知識產權、規范有序的網絡市場環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