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FM93交通之聲
6月17日22時許,玉林市博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城區二中隊開展夜間常態整治。
一輛懸掛“桂KB×××學”號牌的小型教練車駛入檢查區,民警隨即攔停檢查。經查,駕駛人黃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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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吃驚的是駕駛人身份,竟為轄區某駕校在崗教練員!
黃某某交代,當晚與朋友聚餐,自恃“喝得不多、技術過硬”,抱著僥幸心理獨自駕車返程,不料被當場查獲。
“你自己就是教別人怎么開車的,結果自己先踩了紅線。”民警現場對其嚴厲批評教育,黃某某作為駕培從業人員,非但不以身作則,反而知法犯法,性質尤為惡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律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黃某某作出處以15日行政拘留、罰款,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就為了幾杯酒,工作沒了,駕照也沒了……”面對處罰結果,黃某某追悔莫及。
交警提醒:
廣大駕駛人務必嚴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底線,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否則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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