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爾赫·拉里昂達,這個名字是不是對你來說有些熟悉,卻一時想不起來具體是誰——就像加夫里洛·普林西普這個名字一樣。
沒錯,拉里昂達之于近20年的足球,就如普林西普之于20世紀的世界:如果沒有拉里昂達(和諾伊爾)在南非布隆方丹那場八分之一決賽的“惡行”,或許足球裁判的電子化進程不會來得這么快,但卻也早已是箭在弦上。就像普林西普在薩拉熱窩的那一槍一樣,歷史教科書上說那是“導火索”,而根本原因則另有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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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個角度來看,(在南非世界杯前就因傷退出英格蘭大名單的里奧·費迪南德的隊友)蘭帕德和斐迪南大公的不幸像是有著某種不可或缺的意義,扮演了歷史轉折點中的重大角色,但實際上卻只是一次無謂的犧牲。他們的不幸只是在歷史向前推進的過程中,渲染了一種好像有宿命意義的悲劇色彩。
但與薩拉熱窩事件距離一戰爆發只有1個月不同,從2010年夏天的那次舉世聞名的事故,一直到VAR首次出現在世界大賽中,還經過了一段漫長的改變與曲折。
門線技術和底線裁判在隨后的兩年里先后出現并在正式比賽中投入應用,但實際上,這兩項規則的改變早在2006-2007年便被廣泛討論,并率先在青少年比賽階段投入試行。這倒也算是一種佐證,即蘭帕德的不幸不過是最后一根稻草,而不是一切的起點。
長期以來,布拉特都極力否決和反對門線技術。一直到2010年世界杯前幾個月,IFAB還通過了投票,決定“永久放棄引進門線技術”,只有兩個協會投出了反對票,分別是蘇格蘭和幾個月后遭遇重挫的英格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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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上這次令人震驚的失誤,才讓國際足聯和IFAB把門線技術和底線裁判重新納回了考慮的范圍。
只不過,用兩名裁判專職來看球是否過門線(以及出底線)實在有些幽默,而且準確性也存疑——第一次使用門線裁判的2012年歐洲杯上,(同樣涉及了)英格蘭隊中衛特里在烏克蘭隊的射門越過門線后完成了解圍,但門線裁判無動于衷。這讓力挺門線裁判,反對門線技術的普拉蒂尼無地自容,而布拉特則借此機會大力推銷門線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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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門線技術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也都處于爭議的漩渦中心:高昂的裝備費用注定了這一條規則將會給頂級賽事和草根賽事畫出明顯的界限,而這一套系統的準確性依舊難以被百分百驗證。在測試階段,布拉特一度反對這項技術,聲稱其準確率僅有95%。在多年后,連VAR都已經廣泛應用的2020年,門線技術的一次誤判導致阿斯頓維拉幸運地多拿到了1分,并在當賽季憑借這1分完成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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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指出的是,目前門線技術的使用范圍依舊不廣,僅部分歐洲主流聯賽和洲際賽事全面使用了門線技術。這似乎是一個悖論:處理非黑即白客觀事實的門線技術推廣緩慢,而依舊保留了主觀判斷的VAR,卻迅速接管了比賽。
VAR第一次在大賽中使用至今,剛好與2010年南非冤案發生到VAR誕生的間隔一樣,整整8年。
但在VAR的誕生之初,各種爭議就沒有消失過。在俄羅斯世界杯上,VAR在賽會后半段明顯使用頻率更低,以至于一些在賽事之初被吹罰的犯規在半決賽甚至決賽時被放過——比如,英格蘭不敵克羅地亞的比賽里,克羅地亞加時賽的進球前,發生的身體碰撞如果在世界杯第一周出現,一定會被吹罰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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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球迷一定對VAR的胡亂應用更加深惡痛絕:如果說世界杯上VAR的使用還是“混亂善良”,那么2018年中超的VAR使用則絕對可以算得上是“混亂邪惡”。回想一下,還記得當時進球后回溯幾分鐘憑借一次似是而非的身體接觸吹掉進球,還有因為若有若無的鞋面觸球吹罰越位嗎?在這些判例面前,VAR誕生之初就有的“清晰明顯”原則似乎不再成立。
當然,清晰明顯本就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判斷標準。此前有裁判員老師跟我說,清晰明顯的定義可以理解為VAR在看到回放之后,覺得主裁的判罰是“你XX到底學沒學過裁判”的水平,但好像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這樣的場景卻又甚少出現。
VAR受限于技術條件的場景則出現得更加頻繁。在中超,一些金玉其外的新球場,常常因為VAR回看機位不足而讓主隊和客隊遭遇爭議判罰。哪怕是在世界杯賽場上,我始終認為4年前三笘薰“毫厘之間的界內”和本屆杯賽上富安健洋“毫厘之間錯過進球”都是對如今技術精度極限的挑戰。再高速的攝像機,捕捉的也都是一個個定格的畫面,而非完全連續的運動軌跡。誰能說4年前卡塔爾世界杯上,三笘薰那個球一定不存在再出去1.88毫米的瞬間?又有誰能說,這次富安健洋的射門,一定不存在一個再往里1毫米的瞬間?進球與否,出界與否,越位與否,都是非黑即白的判斷題,但1毫米是如今技術的極限,而非最準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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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越位,此前很多人詬病半自動越位系統如何判斷毫厘之間的越位,人物的建模稍有出入就會影響是否越位的結果,究竟如何確保系統的準確。這次,世界杯前號稱對所有球員都進行了身材參數的準確掃描,以確保越位系統的準確性。那么問題就來了,如果一個球員心血來潮在賽會期間做了一個高聳的莫西干頭,那么這個莫西干頭的部分會計入越位的有效部位嗎?
當然,更多的爭議還是出現在主觀判斷的環節。VAR的目標,原本是為了拉平所有判罰尺度,避免嚴重漏判誤判,然而不同場次中VAR的不同使用標準,依舊制造了更多的爭議和懷疑。
比如本屆世界杯上,裁判似乎在統一尺度時將執法標準放得太寬,很多在往常都會被吹罰甚至出示黃牌的動作,如今都被一一放過。阿根廷的首場比賽中,梅西鞋釘蹬踏的動作,我原本以為會是黃牌還是紅牌的爭議,最終卻連出牌都沒有。當然,類似的情況早在8年前的俄羅斯,C羅的身上就發生過一次。他從身后打倒對手,但VAR介入后(尤其是VAR不能介入黃牌只能介入紅牌),主裁判卻沒有出示紅牌,只是黃牌警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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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的第二輪比賽中,比賽雙方的動作也都越來越大。裁判員執行的統一尺度已經一度控制不住局面,但VAR卻從未對一些可能的潛在紅牌動作進行介入。
另一個例子則是讓奎羅斯大發雷霆的英格蘭與加納的比賽。孔薩的背后動作無論如何都是一個直接放倒了對手的犯規,但最終VAR并未介入。幾分鐘后皮克福德沖出禁區撞倒對手前鋒,VAR也完全沒有介入,但從多個角度回看來分析,吹罰進攻隊員犯規的合理程度遠低于吹罰皮克福德的DOGSO。
奎羅斯諷刺VAR裁判都去喝咖啡了,而我卻覺得這是VAR使用標準的一次重大危機。當VAR的使用準則里,將更快完成檢查作為目標的話,就與VAR最開始引入的目標背道而馳——為了消除誤判,而非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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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也讓人摸不著頭腦。阿爾米隆首次“以身試法”的假摔,我覺得從IFAB立法的本意來說,完全不應該作為“犯規對象識別錯誤”而讓VAR介入。而至于那些關于誤判角球糾正的說法,卻又是如此沒有存在感,以至于最近能清楚看到裁判員吹錯了球權歸屬之后,VAR始終無動于衷。
技術手段一定是解決判罰爭議的最終歸宿,但現在的使用方式絕非最優解。就像20世紀初的世界秩序,薩拉熱窩的槍聲和隨后的一戰并未解決根本分歧。足球判罰體系真正的“二戰后新秩序”,恐怕還要在更漫長的曲折中才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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