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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起對電動車管理最嚴格的省份,廣東肯定是當之無愧的第一。
比如,珠海全市范圍內對電動車直接一刀切的禁行,只要違規上路,扣車罰2000元沒商量。
此前,深圳針對電動車違規治理,動用了現場交警執勤+無人機+反光錐陣,組成鏈路式執法模式,也曾引發熱議。
管得嚴,已經是人們對于廣東電動車管理的統一印象。
最近,家住廣州越秀區的市民楊先生,也是親身體會到了當地電動車管理的“不留情面”,直呼交警執法“好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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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介紹,由于每天都需要用電動自行車接送孩子上下學,一天要跑4趟,最近竟然陸續收到了15張罰單。
看了一下他的違法記錄,基本包括乘坐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禁行道上行駛、闖紅燈等。
依據廣州現行的非機動車違法處罰標準,每項違法單次罰款50元,15張罰單總計被罰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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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楊先生的“遭遇”,網友們也是意見不一。
有人認為,過高的罰款對于電動車駕駛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管理過于嚴格,對使用電動車群體太苛刻。
但大部分網友卻非常支持廣州的做法。
有網友表示,全國各地電動車違法現象頻發,之所以管不住,除了駕駛人個人素質欠缺,最大的原因還是違法代價太低,甚至低至“零成本”。
法律對于電動車駕駛人員沒有震懾力,僅靠當事人的自律,顯然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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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絕大多數城市,類似電動車逆行、不戴頭盔、闖紅燈等行為,如果不是搞集中整治,或者恰好被執勤交警碰到,基本處于放任自流狀態。
即便被“抓”,大多也是批評了事。
當然,最近這幾年對電動車的管理趨向嚴格,不少城市通過升級監控,實現對電動車違規的實時抓拍,并進行身份甄別后向其發送處罰通知。
比如,山東省濟南市、濱州市、棗莊市等多地都已經落地實施,北京、湖南婁底等也從去年開始試點抓拍電動自行車違法,不少市民都收到了電動車違法處罰的短信。
說起來,方法也很簡單,現在電動車都需要登記掛牌上路,只要將路口監控升級,具備電動自行車違法識別取證能力即可。
目前,大多針對的是闖紅燈、違規駛入機動車道、不戴安全頭盔等行為,將來隨著技術的不斷升級,監控覆蓋的范圍會更廣,類似電動車越線停車、逆行等,也都會被納入實時抓拍的范疇。
對于這15張罰單,楊先生稱,“交警執法好嚴格,大家別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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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管理嚴格對于電動車非但不是壞事,長期來看,反而是有利于電動車主的好消息。
這幾年,為什么各地都在加大對電動車的治理,并非某些網友口中的“故意刁難”,其實是被現實所迫。
來看一下北京交管局公布的調查數據:
“2025年,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數已占全部亡人事故總數的35%,其中涉及闖紅燈違法的事故占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的24.4%,是引發交通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這個數字,放在全國其他城市,恐怕也差不了多少。
長期以來,有些人總是下意識的認為,騎電動車不需要遵守交通法規,機動車就應該避讓自己。
所以才有了部分電動車肆無忌憚闖紅燈、逆行、隨意變道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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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把公共道路當自家院子,想怎么騎就怎么騎,強勢的不得了;可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又開始以“弱勢群體”自居,還想跟對方要賠償。
珠海的電動車禁行政策,有相當大原因,是被這種電動車主給逼的。
當然,不編也不太支持一刀切的禁行,因為從法律層面,電動車與機動車、自行車以及行人,理應享有同等路權。
違規,可以按法律規定處罰,直接禁止上路并不合適。
所以,執法部門管理嚴格,讓電動車駕駛人意識到守法出行的重要性,讓每個人腦子里都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從而逐步規范好電動車上路安全行駛,確實算得上是好事。
比起禁行,管起來才是執法的正確模式。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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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報(2026.6.25)廣州家長騎“電驢”一天4趟接送娃,近期連吃15張罰單,罰款總金額750元,被罰事由包含多種非機動車常見違法行為,直言“大家別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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