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鹿城區橫瀆安置房一起欠款執行案件引發不少拆遷戶關注,市民葉某當年簽下安置協議拿了安置房,卻長期拖欠近90萬元購房款,多輪勸說無果后法院啟動強制執行,查封名下資產,當事人才主動補齊全部欠款。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當年鹿城區橫瀆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葉某作為被征收人,和街道簽訂安置協議,認購橫瀆繡苑安置房。本該按時結算繳納購房款,葉某卻一直拖著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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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
2025年3月,屬地街道下發《責令繳款決定書》,明確給他15天期限結清款項,葉某依舊置之不理。同年12月,鹿城區法院審查后,出具準予強制執行裁定。
考慮到民生問題優先調解,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和葉某當面溝通,把拒不交錢的后果講得明明白白:一旦法院強制執行,除了要補齊本金,還得額外承擔執行費;一旦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個人征信受損,貸款、出行、高消費都會處處受限。
即便工作人員反復釋法勸導,葉某依舊心存僥幸不肯繳款。直到法院依法查封、凍結他名下資產,葉某才意識到事情嚴重性,主動聯系法院和街道,一次性繳清拖欠的90.42萬元安置房款項,案件圓滿辦結。
據了解,南匯街道是鹿城區最先批量開展安置房欠款追繳的街道,采取先溝通勸導、再司法執行的方式推進工作。目前街道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37戶,涉及總房款超3316萬元;經過勸導主動補繳25戶,回款2024余萬元;法院裁定準予執行5戶,現已完成3戶執行,追回250多萬元房款。
在此提醒各位拆遷安置居民:安置房安置協議具備法律效力,約定的購房款需要按時足額繳納。長期拖欠拒不履行,不僅會產生額外費用,還會影響個人征信,名下存款、房產等資產也可能被法院查封處置,得不償失。
來源:掌上鹿城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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