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目前看不出什么問題,但是 CT、核磁影像顯示多處顱內出血,醫生明確告知,未來存在癲癇、發育遲緩等不可逆的后遺癥風險。也就是說,月嫂的一次失誤,給我的孩子和家庭埋了個雷。”6 月 25 日,在上海懶貓護理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懶貓母嬰”)樓下,雇主盧先生說到孩子摔傷這件事,依然非常焦慮。5 月 27 日凌晨,他出生 僅47 天的女兒從月嫂的臂彎里滾落下床。雖然懶貓母嬰認可他們全責,也愿意進行法定賠付以及適當精神撫慰,但雇主關于遠期后遺癥風險兜底的要求,卻讓雙方的協商陷入了僵局。
視頻:47天女嬰從月嫂臂彎滾落摔傷致顱內出血,孩子遠期后遺癥風險如何兜底? 月嫂下工前嬰兒摔傷致顱內出血
3月3日,盧先生跟“懶貓母嬰”公司簽訂服務合同,由月嫂馬女士到盧先生家照顧新生兒 42 天,服務總金額25200元。
據懶貓母嬰工作人員講,5月 27日,月嫂馬女士跟盧先生家合同期滿,如果不出意外,天亮不久,馬女士就要下工離開。
盧先生提供的視頻顯示,意外發生在凌晨4點39分40秒,嬰兒在馬女士的右臂彎里扭動身體,慢慢滾出被窩。凌晨4點39分56秒,嬰兒從床沿滾落下去。馬女士頓時驚醒,下床抱起嬰兒。嬰兒的奶奶睡在床鋪內側,也驚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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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嬰兒滾落下床瞬間
據盧先生講述,事發后,他們把孩子先后送到上海市兒童醫學中心和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做MR和CT診斷。影像檢查結果顯示:蛛網膜下腔出血、硬膜下出血伴隨腦實質水腫。
看著出生僅 47 天的女兒在醫院里反復抽血、輸液,做CT和核磁共振檢查,盧先生一家人心疼不已。更讓他焦心的是,醫生告訴他,新生兒顱骨未閉合,顱內出血屬于重度外傷,后續數年都要持續復查,終身健康隱患無法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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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診斷報告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周運柱表示,依照《民法典》相關規定,月嫂屬于家政公司在崗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造成嬰幼兒人身傷害,機構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懶貓母嬰的負責人吳女士告訴《老葉較真》記者:“責任歸屬這邊沒有任何爭議,阿姨的全責,我們先行承擔全部責任。”
當前賠付與后期兜底談不攏
在責任劃分上,懶貓母嬰負責人吳女士表示無爭議。吳女士告訴記者,事發當天,他們不僅安排月嫂陪同就醫,還安排兩名公司主管趕到醫院探望。后續他們又多次主動提出全額承擔票據醫藥費、免費更換護理人員上門陪護,額外支付25000元撫慰金。
但是,盧先生這邊考慮的,不僅僅是當前賠付的問題。
“當下醫藥費損失不是大問題,我們顧慮的是后遺癥影響。醫生明確跟我講,顱內出血后遺癥潛伏期長達數年,萬一幾年后孩子發育出現問題,孩子怎么辦?我們這個家庭怎么辦?僅憑商家口頭承諾,到時候我們找誰去?”
于是,盧先生提出了一份“全額報銷醫療開支,再一次性補償包含遠期康復、精神損害在內共計10萬元”的方案。
然而,這一方案遭到懶貓母嬰的拒絕。吳女士告訴記者:
“他這個10萬元的構成里面,有7萬元賠償的依據是,孩子摔傷耽誤了他跟客戶簽署4000萬元的合同,損失了他200萬元的提成,以及各種績效算法得出的結果。當時我們售后人員認為沒辦法確認這個金額。”
至于“后期兜底”部分,吳女士表示,他們并非只賠付當前醫藥費,向客戶承諾密切關注后續發展,會繼續兜底承擔。而盧先生一方認為這種沒有任何保障的口頭承諾,很難落到實處。
此外,懶貓母嬰方面希望客戶盧先生提供孩子就醫的相關報告和依據,但盧先生要求企業先確定賠償再給報告。
雙方就此進行了多次溝通,但沒有達成任何善后方案,隨后網上就出現了相關貼文。吳女士說,他們看見多個賬號發了6條帖子,對懶貓母嬰的評價偏負面,給他們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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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一應俱全為何還發生了意外?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問過懶貓母嬰負責人吳女士一個管理方面的問題:對月嫂馬女士的崗前安全培訓中,是否明確告知月嫂懷抱嬰幼兒期間嚴禁入睡?有無對應的防護規范?月嫂上崗前是否通過母嬰安全實操考核?本次涉事月嫂完整的安全培訓記錄是否可以提供查閱?
隨后,吳女士提供了月嫂馬女士的部分檔案,包括培訓考核試卷、綜合評分表、面試評估、實操評分、上單告知書、上戶須知等等,還有“一阿姨一服務群”、全程跟進監管的微信群聊天記錄。
5月14日,群里的崗前培訓指導莫老師還給月嫂馬女士發了“溫馨提示”,列表里有包括墜床、抱睡在內的“堅決杜絕零容忍的10大行為”。
從吳女士提供的資料可見,懶貓母嬰的各類安全制度一應俱全,該提醒的也一樣沒落,然而,意外還是發生了。
面對月嫂長期疲勞抱睡的高危情況,僅在微信群里文字提醒,是該公司好制度難落地的原因之一。
周運柱律師還指出,配套保險同樣存在明顯短板。吳女士提供的保單上,家政人員第三者責任醫療費用難以覆蓋新生兒長期復查的康復開支。雖然企業口頭承諾差額兜底,但難以打消家長的顧慮。
一位家政業內人士直言,大量家政僅靠試卷、服務群完成 “紙面合規”,月嫂居家無監管、后遺癥賠付無統一標準等問題長期存在,由此導致家長維權成本居高不下。因為居家服務場景充滿不確定性,如何解決這一困擾月嫂行業的普遍痛點,考驗著各方智慧。
難以調和的分歧如何打破僵局?
周運柱律師告訴記者,結合本次人身損害糾紛相關法律規定來看,家長與企業各自的訴求都存在法理、情理層面的合理之處,同時雙方也存在難以調和的現實分歧。
對盧先生而言,要求企業全額賠付醫療費、家屬陪護產生的誤工與交通開銷,同時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預留遠期康復治療費用,完全符合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定賠付范圍。新生兒顱內出血存在長期后遺癥風險,家長留存完整病歷影像材料、在社交平臺客觀發布事故經過與診療記錄,屬于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常規手段,具備充分合理性。
但是,周律師也提到,盧先生10萬元綜合補償訴求中,包含因照料受傷嬰兒錯失商業訂單產生的業務提成損失,跟月嫂看護失誤不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因果關系,無論是人民調解還是法院訴訟,該部分損失都很難得到支持;另外盧先生堅持先敲定全部賠償方案再交付診療單據,客觀拉長了協商周期,也加深了雙方不信任的裂痕。
周律師認為,懶貓母嬰認可自身全責,事發當日安排月嫂陪同就醫,多名主管趕赴現場慰問,后續主動提出全額報銷所有醫療票據費用、額外支付25000元撫慰金等一系列處置動作,能夠看出企業具備基礎善后意愿,在短期直接損失賠付層面愿意主動擔責。
不過,周律師也指出,企業存在多處無法回避的短板:內部安全管理僅停留在紙面,不能有效進行風險干預;配套保險醫療賠付額度偏低,難以覆蓋嬰兒多年復查、康復開支;針對家長最關心的遠期后遺癥,僅給出口頭兜底承諾,不愿簽訂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協議;溝通過程中對產后家庭的心理創傷共情不夠,直接導致雙方協商徹底陷入僵局。
針對本次糾紛暴露出的分歧點,周運柱律師給出了分步驟維權的建議:先分步協商,拆分賠付項目,區分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縮小分歧。若達成和解,必須簽署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補充協議,鎖定遠期后遺癥兜底責任,杜絕口頭承諾。協商陷入僵局,優先走第三方調解渠道,降低雙方時間與經濟成本。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時,再通過訴訟及司法鑒定一次性定分止爭。
周律師說,在這場侵權責任糾紛中,主要矛盾在于嬰兒的后期康復以及遠期隱患風險。目前,雙方各執一詞,難以達成共識,建議走民事訴訟途徑,由法院委托專業司法鑒定機構評估寶寶顱腦損傷后續康復周期、預估治療成本。法院會依據鑒定意見判決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后續治療費,判決文書永久具備強制執行力,徹底解決多年后追責無依據的隱患。同時,訴訟時效自傷情確診起算三年,若多年后后遺癥新發,家長仍可另行起訴追加賠償,無需當下一次性索要高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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