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惡魔。
![]()
看到韓國政府打算把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13歲,這事兒確實讓人有點五味雜陳。一方面,大家覺得“熊孩子”越來越不好管了,得用點狠招;另一方面,又擔心這么小的孩子進了監獄,會不會反而“學壞”了。
咱們靜下心來思考會發現,未成年人犯罪這事兒,遠比“年齡小不懂事”或者“法律太寬松”要復雜得多。
“壞朋友”的魔力,比法律條文大多了。事實上,很多孩子走上歪路,第一步往往不是想“我犯法了會怎樣”,而是“我哥們兒叫我去,我不去不夠意思”。
![]()
調查數據顯示,有超過76%的重新犯罪未成年人,都跟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有過交往。他們認識這些“壞朋友”的地方,娛樂場所排第一,朋友介紹排第二。你看,法律條文是冷冰冰的,但朋友的“義氣”是熱乎乎的。對于一個13歲的孩子來說,是害怕幾年后可能到來的法律制裁,還是害怕現在就被朋友圈排擠?答案不言而喻。
給大家講講一個叫林園(化名)的男孩的故事。他從小成績不好,被老師嫌棄,覺得學校生活“非常苦悶”。初一下學期,他開始結交不良朋友,跟著他們出入游戲廳。后來為了弄錢玩,他跟朋友一起搶了小學生的東西。你看,把他推向犯罪的,不是對法律的無知,而是學業的失敗、老師的冷漠,以及那個能給他“歸屬感”的不良朋友圈。
所以,單純把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就像是在洪水下游拼命加高堤壩,卻沒去管上游的水土流失。那些導致孩子“水土流失”的家庭問題、學校問題、社會問題不解決,就算把年齡降到12歲、11歲,該犯罪的孩子可能還是會犯罪,只是他們犯罪時的年齡更小了一點而已。
“閑散”狀態,是犯罪的溫床。有一種未成年叫“閑散未成年人”。這群孩子要么沒學上,要么不上學,整天在社會上晃蕩。數據顯示,閑散未成年犯的比例遠高于非閑散未成年犯。他們有大量空閑時間,主要活動就是“和朋友玩”、“閑逛”、“玩游戲”。
![]()
你想啊,一個13歲的孩子,如果每天放學后有豐富的課外活動,有負責任的父母關心他的心理狀況,他哪有時間去琢磨怎么“搞點大事”?但如果他放學后無處可去,父母要么不管,要么只會打罵,那他很容易就被那些同樣“閑散”的“壞朋友”吸引過去。
公開的數據很直觀:閑散未成年犯中,有88.4%的人有過逃學曠課的經歷,83.8%的人夜不歸宿。這些行為本身就是犯罪的“前奏”。所以,預防犯罪的關鍵,或許不是等他們犯了罪再懲罰,而是如何讓他們“忙”起來,讓他們有地方去,有人管。
那下調年齡就沒用了嗎?也不是。雖然它不是“萬能藥”,但確實是一劑“強心針”。
首先,它能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對于那些已經游走在犯罪邊緣、心智相對成熟的“大孩子”來說,知道13歲就要負刑事責任,心里多少會有點忌憚。
其次,它回應了社會的普遍焦慮。當一些性質惡劣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發生時,公眾的憤怒需要出口。下調年齡,在某種程度上是法律對社會關切的一種回應,表明“法律不會縱容犯罪,哪怕你是未成年人”。
更重要的是,它能倒逼家庭、學校和社會承擔起更多責任。當法律的“底線”前移,家長和老師會更早地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社會也會投入更多資源去預防,而不是等到孩子犯了大錯才追悔莫及。
其實,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球性的難題,不只是韓國,咱們身邊也有令人痛惜的案子。
比如,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案,因為兇手未滿14周歲,依法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只被收容教養3年。這個結果在當時引發了巨大的社會爭議,很多人覺得“太輕了”,無法撫慰受害者家屬,也無法震懾潛在的犯罪者。這個案件,就是推動我國后來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將特定情形下的刑事責任年齡有條件地下調至12周歲的重要社會背景之一。
![]()
再比如,一些校園霸凌事件,施暴者往往也是未成年人。他們可能覺得“我年齡小,法律拿我沒辦法”,從而肆無忌憚。下調刑事責任年齡,至少能讓這些孩子明白,年齡不是“免死金牌”,作惡是要付出代價的。
所以,看待韓國下調刑事責任年齡這事兒,不能簡單地用“好”或“壞”來評判。它更像是一個信號,一個開始。
它告訴我們,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們不能只有“寬容”這一種態度,也需要有“懲戒”這一手準備。但同時,我們更不能把希望全寄托在法律上。
真正要降低青少年犯罪率,靠的不是把監獄的門檻降低,而是要把家庭、學校和社會的“防護網”織得更密。多關心關心孩子的心理,多管管學校里的“教育冷漠”和“學業歧視”,多給“閑散”的孩子找點正經事做。
![]()
畢竟,一個在充滿愛和規則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是很少會主動去挑戰法律底線的。下調年齡,是治標;而改善孩子的成長環境,才是治本。
以上。
我是夏夏回來了。一名高校老師,深耕教育十數載。熱切關注所有和學校教育有關的話題。如果您有和我一樣或不一樣的想法,歡迎和我交流。
感謝閱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