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
近日,廣東揭陽四名未滿十四周歲學生,虐待、毆打并燒死流浪狗的視頻在網絡流傳,引發全網熱議。
對此,當地官方已經發布通報,對四名涉事未成年人依法送入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今天我給大家理性、客觀講透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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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先,梳理官方通報的三項處置措施。
1,對四名涉事學生開展全面心理干預和行為矯治,送入專門學校進行法治教育、行為規范教育;
2,依法約談家長,壓實監護人責任,責令家長嚴加管教、配合整改;
3,在轄區中小學全面開展生命教育、法治教育,糾正漠視生命、暴力沖動的不良風氣。
整套處置,已經是目前法律框架下,對未成年人最嚴厲、最規范的教育懲戒措施。
第二,講清楚大家最疑惑的法律問題。
很多網友憤怒,為什么不能拘留、不能判刑?
核心原因有兩點:
1,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的動物保護刑法,單純虐待流浪動物,不構成刑事犯罪。
2,四名孩子全部未滿14周歲,屬于絕對無刑事責任年齡,依法無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不追究刑責,不等于沒有責任。
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過錯責任,如果造成他人財產損失,需要依法賠償。同時,對于漠視生命、暴力傾向明顯的未成年人,司法和教育機關完全可以依法矯治、訓誡、送入專門學校,提前干預、提前矯正。
第三,深度剖析這件事背后的根源。
孩子殘忍對待弱小生命,看似是虐狗,本質是共情缺失、生命教育缺失、家庭教育缺位。
未成年人暴力,從來不是突然出現的。從小漠視生命、以欺凌弱小為樂,如果不及時糾正,這種暴力傾向很容易遷移到同學、他人身上,未來極易滋生校園欺凌、人身傷害等更嚴重的違法犯罪。
所以,這次送入專門學校,不是“處罰過重”,而是防微杜漸、及時糾偏。
最后周兆成律師提醒:
法律有底線,教育有溫度。法律可以寬容年少無知,但絕不縱容冷漠與殘暴。
善待萬物,是做人最基本的修養;敬畏生命,是家庭教育、學校教育最核心的一課。
金句:少年的暴力可以被矯治,但生命的敬畏不能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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