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事關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事關廣大農民切身利益,事關農村長治久安和鄉村全面振興。為方便廣大農民群眾清晰知曉延包政策、明晰辦事流程,從6月11日起,“吉林省鄉村振興”公眾號陸續推出省延包試點工作專班組織編寫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法律政策問答(第一版)》,立足基層干部群眾實際咨詢需求,精心梳理農民最關心的52個熱點問題,圍繞基本政策、工作程序、承包主體、土地處置、組織管理五大方面,采用通俗易懂的一問一答形式,權威解讀政策細則,清晰解答群眾疑惑,助力全省二輪土地延包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切實守護好農民群眾土地權益。敬請持續關注!
第一部分 基本政策(續)
4.二輪到期延包堅持哪些原則?
開展延包試點,要原原本本貫徹落實中央政策精神,堅持集體所有制不動搖,嚴禁打破原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權界線搞平均承包;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不得違法調整收回承包地搞“反租倒包”;堅持農民主體地位,把選擇權交給農民,鼓勵農民集體依法因地制宜探索延包辦法,不搞行政命令“一刀切”;堅持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妥善處理農戶合理訴求,既不推諉矛盾簡單“一延了之”,也不寄望“畢其功于一役”,化解所有土地承包糾紛和矛盾。
5.哪些情況屬于順延方式延包?
采取順延方式延包,承包方原有承包權益(指延包前承包地)不變或有增加,承包方成員不變或有調整,不減損承包方家庭承包權益的延包方式。包括人地均不變、人變地不變、地變人不變、人地均有變四種情形,人變包括家庭成員出生、死亡、婚姻、喪失成員身份等成員信息變化情形,地變包括延包前征地、分戶、災毀等非由集體延包導致承包地減少情況和集體使用機動地、新增耕地等補分承包地導致承包地塊或面積變化的情形。
6.如何界定把握“小調整”?
“小調整”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個別農戶間進行承包地小范圍適當調整。特殊情形可以履行規定程序進行“小調整”。“小調整”針對的是農戶原有承包地,是在保持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穩定的基礎上,對個別農戶承包地進行調整。延包中利用現有資源補分農戶承包地情況不屬于“小調整”,應當予以鼓勵。這兩者雖有相似,但區別明顯,前者是在個別農戶間進行承包權益調整,既有增加承包權益的農戶,也有減少承包權益的農戶;后者則是在保持農戶原有承包權益不減基礎上,增加部分或全部農戶承包權益。
7.哪種情形可以“小調整”?
“小調整”僅限于少數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等特殊情形且群眾普遍要求調地的村組。“小調整”的前提是“大穩定”,只能在個別農戶間小范圍調整,不能擴大到更多農戶乃至整個集體。
8.“小調整”是否需要履行報批程序?
“小調整”需要履行嚴格的報批程序。延包方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部門批準后,可在個別農戶間“小調整”。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鄉(鎮)政府要加強指導監督,及時糾正發現問題。
來源/吉林省鄉村振興
初審/崔慧慧
復審/侯麗娜
終審/王丹
白城婦聯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