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西南寧一女子食用螺螄粉時發現碗中有異物,起初以為是木耳,細看發現帶有紋路和頭部,竟是一條小菜花蛇!隨即拍照取證并呼叫店員,而店員直接端走倒掉,僅提出重做一份或退費10元,未作解釋或安撫,令食客極為不滿。
![]()
事件發酵后,涉事攤主公開致歉稱,事發時自己忙于其他區域,母親處理不當,后聯系到了當事人協商,承諾若食客身體不適將全額承擔檢查治療費用,并表示自愿接受十倍、百倍賠償,今后將更加重視食品安全衛生。
餐品中出現異物,屬于違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商家在向您提供的餐品中混有異物,違反上述相關法律規定,已構成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您有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主張賠償。
消費者依法享有懲罰性賠償請求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據此,您在遇到餐品中有異物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時,可以同時主張賠償實際損失,以及主張懲罰性賠償,即要求經營者按照餐費價款的十倍或實際損失三倍的標準進行賠付,如增加的賠償金額不足一千元,您可以按照一千元的賠償標準主張權利。
維護自身權益應當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切莫觸碰法律紅線。
如果消費者基于真實消費經歷,依據法律規定在合理的范圍內主張相應的賠償,屬于正當維權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切勿以投訴、起訴等方式作為要挾手段,提出明顯超出法定標準的不合理賠償要求,此方式存在法律風險。
建議您首先與商家積極協商解決賠償事宜,如協商不成,您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或準備民事起訴狀、證據材料、身份材料以及餐飲企業信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此外還可以通過具有調解職能的機構申請調解。
綜合海報新聞、深圳新聞網、瀟湘晨報、天津司法、羊城晚報
原標題:《女子吃螺螄粉時發現碗中有一條菜花蛇,事件發酵后攤主公開致歉,稱愿百倍賠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